與17歲青年牀戰…辣妹嘲笑不舉遭活生生打死、拍片 火速被捕

被告涉嫌打死女死者,一旦罪成,可能會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示意圖/ingimage

德國發生一起謀殺案。1名28歲女子在酒吧認識1名17歲青年,他們言談甚歡,繼而前往女方住所打算髮生關係,豈料青年下體無法勃起,懷疑受到女子嘲笑,因而大怒施以拳打腳踢和勒頸,最終女子當場斃命,青年更用手機拍攝部份過程,甚至拍攝遺體,吹噓「我殺了她」。女死者遇害前的尖叫聲驚動鄰居報案,警員到場揭發命案,數小時後拘捕涉案青年,不排除有人受到毒品影響而犯案,案件在法庭審理。

檢察官向傳媒交代案情指,去年10月3日晚上,28歲女死者布蘭卡(Blanca C.)在德國法蘭克福市1間酒吧消遣,其間遇到身高約1.9米的17歲突尼斯青年穆罕默德(Mohamed Ali S.),他們一起飲酒和吸食古柯鹼,然後前往布蘭卡住所試圖發生關係。過程中布蘭卡見穆罕默德下體遲遲無法勃起,當場嘲笑對方,穆罕默德懷疑受不了刺激,瘋狂又打又掐,最終布蘭卡當場死亡。

穆罕默德用手機拍攝部份施襲過程,甚至將鏡頭對準遺體,吹噓「我殺了她」,隨後逃離現場返家。布蘭卡的尖叫聲驚動鄰居報警,警員其後破門入屋發現遺體,數小時後前往穆罕默德和家人居住、位於博納梅斯(Bonames)的單位作出拘捕,該處住有不少移民人口,距離案發現場大約9.6公里。

當地傳媒事後在兇案現場採訪,鄰居形容布蘭卡「是一位非常快樂的年輕女性」,更有人形容布蘭卡喜歡外出,充滿活力。有街坊表示,女死者母親住在女兒旁邊單位,案發時剛好不在家,女死者母親在女兒去世後隔日,用粉紅色和紫色小蠟燭在布蘭卡住所門前砌了一個「B」,並在臉書上表達對女兒的不捨之情。

由於被告是未成年人士,這宗謀殺案件不會開放審訊,6月3日在德國黑森(Hesse)的法蘭克福地方法院審理。根據德國青少年刑法,被告一旦罪成,可能會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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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