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大火扯謊卸責 NCC前專委喬建中出庭應訊稱:只是開玩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前年帶登山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重大森林火災,近80公頃林地遭焚燬,他遭移送懲戒法院後,法官27日開庭傳訊他,他卻是滿腹牢騷,聲稱外界都誤會他。(林偉信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前年帶登山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重大森林火災,近80公頃林地遭焚燬,他遭移送懲戒法院後,法官27日開庭傳訊他,他卻是滿腹牢騷,聲稱外界都誤會他。(林偉信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前年帶登山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重大森林火災,近80公頃林地遭焚燬,他遭移送懲戒法院後,法官27日開庭傳訊他,他卻是滿腹牢騷,聲稱外界都誤會他。
擁有法學專業的喬建中27日未委任律師,獨自前往法庭接受訊問,他說刑事部分南投地檢署起訴他的內容,目前仍由南投地院審理及調查中,他說當時與隊員在LINE羣組聊天說可以在山上生火,那是「開玩笑」的話。
喬說當天生火的人不是他,且在森林中生火是行政罰,他是因造成森林火災遭刑事起訴須負責刑事責任,但沒有理由爲了別人的行政責任,由他來負起責任,況且檢方起訴他的內容,很多與實際狀況不符合,是推測之詞。
喬向法官吳三龍表示,火災後他向消防隊報案,沒有掩蓋案情的動機與行爲,不過,監察院代表則認爲,喬是領隊但與隊員針對生火的地點及原則,說法反覆不一,隊員辯稱因天寒纔要取火,符合緊急避難的說法也需再調查。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喬建中步出法庭時,看到媒體拍攝則是滿腹牢騷,聲請之前媒體的報導都與事實不符,至於他有沒有認錯部分,他聲請早已向檢方自首犯罪,記者追問有沒有賠償相關損失等,他則是閉口不答。
監察院通過彈劾認定,喬建中利用假日登山,用火不慎引發大火,雖然不是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爲,但身爲通傳會法制人員,負責主管法規解釋與疑義並協助訴訟案件等,卻利用法律智識規避刑責而隱瞞就地取柴、違法生火等情節,案發當天又辯稱因踢倒爐火致災,已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
監委指出,喬建中曾多次上傳並公開野炊生火照片,突顯他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的責任;他除涉犯《森林法》刑責,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公務員懲戒法》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爲,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