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排氣管新制上路 臺南聯合稽查開罰18輛違規機車

元旦新制上路,警方2日晚間聯手環保局、監理站稽查改裝機車排氣管。(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元旦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臺南市警5分局與環保局、臺南監理站聯手,2日晚間10時在北區公園國小針對改裝車排氣管執行聯合稽查,攔查56輛機車中,一口氣舉發18輛違規,其中有未依規定登記排氣管的車主,遭一次舉發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

臺灣改裝車多,新制上路前,很多人習慣警方「罰吵不罰改」,只要噪音小,車輛再怎麼改裝基本上不取締,元旦新制上路後,警方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機車改裝非原型式排氣管,未依規定變更登記,就需舉發。這項法規,去年是緩衝期,今年開始開罰。

今年起,機車騎士欲改裝排氣管,需使用環境部認證的合法消音系統,改裝後須檢附合法業者開立的統一發票,並通過環境部噪音檢測,取得合格證明後至交通部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完成以上才能上路。

針對元旦新制上路,臺南市監、警、環3方2日晚間執行今年首波改裝車違規稽查取締,一個晚上在公園國小周邊攔查56部車輛,查獲18輛車違規,其中取締排氣管改裝3件、頭燈違規改裝16件、其他車體及方向燈等改裝2件。

其中有改裝排氣管機車未依規定登記,警方當場開罰車主,該車現場測試噪音不合格,再以噪音管制法處罰,車主1次收到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

警方提醒,今年起若車輛改裝未認證排氣管,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則依噪音管制法追加罰鍰1800元至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