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檢喬不定!人民檢察審查委員會雷聲大雨點小 至今難產

法務部推動的「人民檢察審查委員會難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法務部在蔡英文總統首次就職後,就隨着蔡英文喊出司法改革口號,當時的部長邱太三,就喊出了要籌組「人民檢察審查委員會」,由人民來檢視檢察官所做的不起訴處分是否妥當。不過法務部喊出這個口號已經超過3年半,外傳法院不願審查會設在各地法院,目前此制難產。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在2017年2月、司改國是會議召開前,就已經宣示法務部要「自我改革」。當時最重要的口號,就是配合人民參與審判概念,也讓人民能參與檢察體系的決定,因此邱太三說,要仿效日本制度,針對檢察官不起訴或簽結的案件,由人民組成的「人民檢察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除了可以建議檢察官再行偵查以外,還可以聘請律師,直接起訴。

邱太三後接任部長的蔡清祥,也是喊出了司改接地氣的口號,「所謂的接地氣要聽得到民衆聲音,瞭解人民的需求,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因此蔡清祥也說,「我們就仿造日本,設置人民檢察審查會,我們也曾經派員到日本去考察、去研究,也帶回來這樣的制度,未來就是配合司法院的國民法官,我們也讓人民對於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也能夠有進一步的參與審查。」

法務部希望仿造日本製度,引進「人民檢察審查委員會」,並仿造日製,將委員會設置在各地方法院。但此舉因司法院不贊同將委員會設置在地院,讓制度難以推行。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務部因「司法院不贊成國民檢察審查會設於地院,只能研議朝向國民檢察審查會爲『獨立機關方向設置,受理並審查所管轄區域內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案件,期能確保行使職權獨立性公信力。」

對此,臺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前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何俊英表示,對引進「人民檢察審查委員會」持樂觀其成看法,且設立外部機構才能此類案件發揮監督、透明的目的。不過,這類不起訴案件爲數不少,應設門檻標準,否則如果案件太多,就不容易達到預期效果;建議若案量太大時,應該增加人力,較能解決問題。何俊英強調,人民對司法改革期待很高,政府不應該推拖,應針對人們的需要回應,積極解決問題,這樣對人民與司法官來說,纔是創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