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實施重組計劃,涵蓋多項債務

【遠洋集團港交所公告重組事宜】遠洋集團在港交所發佈公告稱,重組將通過兩項並行程序實施,即依據公司法第 26A 部分實施的重組計劃,以及依據公司條例第 670、673 及 674 條實施的協議安排,這當中考慮了現有票據、銀團貸款及雙邊貸款的管轄法律。英國重組計劃涵蓋現有債務工具各組別的相關債權,香港協議安排僅涵蓋現有銀團貸款及現有雙邊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