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生效 臺灣爲創始會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如圖)於本(3)月23日向紐西蘭毛利發展部遞交加入「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ndigenous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rrangement IPETCA)書面意向書,獲紐國毛利發展部確認收訖。(本報資料照)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於本(3)月23日向紐西蘭毛利發展部遞交加入「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ndigenous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rrangement IPETCA)書面意向書,獲紐國毛利發展部確認收訖,紐方並於今日公告依IPETCA規定,已獲4個經濟體加入,IPETCA正式生效。我國與紐西蘭,加拿大及澳洲共同成爲IPETCA的創始成員。
外交部表示,紐西蘭去年主辦「亞太經濟合作」(APEC)時,積極推動原住民族經濟及貿易合作,且爲進一步提升原住民議題的國際能見度,自去年4月起邀請包括我國在內,同樣重視原住民族經濟賦權的APEC經濟體加入IPETCA諮商。
外交部指出,我國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外交部及經濟部共同參與IPETCA諮商,歷經近8個月密集諮商後,IPETCA於去年12月中旬完成諮商,開放APEC會員經濟體、WTO會員及其他經濟體加入。
外交部進一步指出,IPETCA爲國際間首見,以推動原住民族經濟、貿易與投資議題爲主的政府間多邊合作機制;象徵臺灣與紐西蘭、澳洲、加拿大致力提升原住民族經濟權利的共同承諾。未來我國將繼續與上述合作伙伴攜手推動原住民族經濟賦權議題,並樂見有更多成員加入IPETCA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