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國三乾女兒聊私密話題 色乾爹摸大腿下場出爐

花蓮1名周姓男子3年前開車搭載就讀國三的乾女兒到人煙稀少的防汛道路聊私密話題,過程中還多次撫摸少女大腿,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認爲周男故意對少女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1名周姓男子3年前開車搭載就讀國三的乾女兒,到人煙稀少的防汛道路聊私密話題,過程中還多次撫摸少女大腿,並以給1萬塊零用錢爲由,要少女從副駕改坐後座,企圖對少女伸出狼爪,所幸少女姊姊事前警覺有異,全程與少女保持通話並傳訊要她逃跑化解危機。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爲周男故意對少女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周男3年前經少女母親介紹認識少女並收她爲乾女兒,2人認識不到3個月,周男某天傍晚就假藉有事要與少女說單獨約她出門,且拒絕少女找人陪同,2人碰面後,周男就開車載她前往人煙稀少的溪橋防泛道路,並將車輛停在道路旁。

周男與少女對話過程中,除詢問對方交往狀況、性經驗等具性意涵及性暗示等私密話題,還將右手放在少女左大腿上約2、3秒,見少女將大腿往右移動並往右側坐一點後,雖然有將手抽回,沒想到他又趁着聊天之際,先後2次將右手放在少女左大腿上約2、3秒,最後更拿出現金1萬元,表示給少女當零用錢,並要她從副駕移到車輛後座坐。

周男見少女在後座就坐後,他也移至後座並手搭少女肩膀,企圖伸出狼爪,所幸少女姊姊事前察覺有異,要少女與周男碰面後全程透過LINE保持通話,聽到少女被要求移至後座,趕緊傳送「跑走」、「快點」、「現在」等訊息,少女看到訊息便假借東西掉到車外的理由,開啓車門後迅速逃離,並跳下附近路旁坡坎躲藏,同時傳送定位給姊姊。

少女在等待姊姊前往救援時,周男還開車載周邊繞行,最後看到少女姊姊騎機車載走少女後,便自行離去,而少女事後在姊姊與母親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警。

案經花蓮檢方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審理認爲,少女案發時僅是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周男則成年人也有前科,除侵害少女性自主法益,造成對方心靈受創影響健全發育,甚至降低對親友、人際間的基本信任感,短時間內可無法擺脫遭性侵害的陰影。

法官考量周男與少女及其家屬尚未和解,加上週男從事種植生薑工作,需扶養同居人及沒有工作的女兒,最後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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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