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看護嫌薪水少 丟下重病老婦捲款1萬8千元落跑

越南籍裴姓女看戶2022年6月起受託照顧陳姓老婦人,裴女不滿看護工薪水少,今年4月收下陳婦家人交付的2萬元「買菜錢」後,僅花掉2000元,就拿着剩餘菜費落跑,陳婦家屬報案後,裴女落網供稱是對方都沒付薪水,但被陳婦家屬拿出匯款單打臉,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佔罪判裴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裴女在越南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她爲了養家隻身來到臺灣,去年6月申請來臺擔任看護工,被安排到前鎮區照顧重病的陳姓婦人,負責陳婦的三餐起居,除了薪水外,陳婦家人每月還會交付2萬元給裴女買菜。

但今年4月間,裴女認爲看護工薪水少,打算逃逸找尋其他工作,於是收下陳婦家屬每月2萬元買菜錢以後,僅花掉2000元,就帶着剩餘的1萬8000元落跑。

陳婦家屬發現裴女逃逸報警,警方循線查緝裴女到案,裴女卻供稱是陳女一家欠她9萬元薪水,她拿走1萬8000元是爲了扣抵薪資;不過檢方依據陳婦家屬提出匯款證明,不採信裴女說法,偵結依業務侵佔罪嫌將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裴女改口認罪,法官認爲她捲款後擅離職守,造成老婦缺乏人照顧,而有生命或身體健康危險,不過考量她侵佔金額不大,依業務侵佔罪判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越南籍裴姓女看護拿走僱主每月買菜錢落跑,被法院依業務侵佔罪判刑。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