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農漁會選舉查察小組」掌握6情資 籲春節收禮要小心
因應今年雲林縣農漁會選舉,雲林地檢署於22日成立查察小組,目前已受理6件情資積極偵辦中,提醒民衆春節收禮要小心,以免觸法。(張朝欣攝)
因應今年雲林縣農漁會選舉,雲林地檢署於22日成立「農漁會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檢察長黃智勇強調農曆年節將至,將審慎嚴防有人在過年期間假借送禮進行賄選,目前已受理掌握6件情資,積極偵辦中,提醒民衆春節收禮要小心。檢舉賄選獎金最高200萬元,鼓勵民衆踊躍檢舉,爲自己賺新年紅包錢。
雲林縣爲農業大縣,農漁會選舉攸關衆多農民權益,備受矚目,今年雲林區漁會經協調,會員代表與總幹事等選情和諧平穩,沒有太大爭端。農會方面,水林、口湖、東勢、大埤4鄉總幹事出現競爭者登記,其中大埤鄉有4人挑戰現任總幹事吳昌遠,其餘3鄉均爲一對一競爭。
雲林地檢署22日成立「農漁會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由檢察長黃智勇、選舉查察分區督導主任檢察官朱啓仁與黃立夫、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主任鍾達振、雲林縣政府政風處長邢啓春等人共同揭牌,檢警調合力查緝賄選、防制暴力。
黃智勇表示,農漁會與地方選舉環環相扣,涉及地方人脈、金脈,因此農漁會選舉是非常重要的事,司法人員有必要確實掌握情資,針對比較激烈選區,嚴防賄選及暴力事件發生。
黃智勇說,常見的賄選模式除現金買票,透過送禮、旅遊綁樁的情況愈來愈多,農曆年節將至,查賄人員將對此審慎嚴防,避免有人在過年期間假借送禮進行賄選,同時提醒民衆年節收禮要小心,不要產生對價關係影響選情,以免不小心觸法,在新春團圓期間被調查。
縣農業處指出,今年各級農會訂於2月15日辦理會員代表選舉,3月1日前舉行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理、監事,3月10日前完成總幹事遴聘。漁會3月22日進行會員代表選舉,4月7日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理、監事,4月16日完成總幹事遴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