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無辜男衰遭6煞砍殺 傷勢嚴重 檢方聲押未獲准將抗告

虎尾警分局。(翻攝自Google maps)

雲林縣1名男子25日凌晨開車到虎尾鎮1家會館,疑因被誤認爲用油漆潑名車,遭6人持利器砍殺,傷及四肢肌腱,在加護病房急救後脫離險境,警方在現場逮捕6名嫌犯,檢察官訊後諭令3人分別以20萬至60萬元交保;另3人由檢察官向法院聲押,法官裁定3人分別以5萬元至10萬元具保,檢方對此裁定極不認同,將研擬抗告。

虎尾警分局表示,被害男子開車載友人到虎尾某會館,友人先下車進入會館,他在車內講電話,不料對面有1輛名車遭人潑漆,對方以爲是他所爲,持利器砍傷其手腳,失血過多送加護病房,所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說,接獲報案第1時間趕抵現場,發現被害男子已自行開車至醫院就醫,行兇的6名男子以現行犯身分當場逮捕,經檢察官訊問,3人分別以20萬至60萬元交保,另3人聲押。

被害男子的妻子在臉書發文寫道,25日她接獲醫院通知丈夫在醫院,慌亂丟下3個熟睡的幼兒趕往醫院,看見丈夫渾身是血四肢幾乎被砍爛,忍不住崩潰大哭。

婦人說,丈夫開車載朋友前往虎尾鎮某會館,朋友下車後,對向有輛名車遭潑漆,車主誤認是丈夫所爲,竟夥同6、7人持利器砍殺丈夫,事後才發現砍錯人了。

婦人指出,丈夫人還在加護病房,四肢肌腱全斷,醫院發出病危通知。曾幾何時純樸的地方惡霸橫行,家務事本不想公開,但她孤兒寡母無權無勢,希望請大家主持公道。

雲林地檢署認爲,檢察官對動手3人聲請羈押,法官竟然無視被害人傷勢及案件情節重大,且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給3人分別以5萬元、5萬元、10萬元具保,對此裁定極不認同,將研擬抗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