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再加碼 颱風受災戶符合1條件最高可領4萬元
凱米颱風雲林縣淹水情況嚴重,縣長張麗善(見圖)30日宣佈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除中央救助金外,縣府再加碼2萬元,最高可申領4萬元。(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凱米颱風造成全臺各地淹水,許多民衆損失慘重,日前賴清德總統宣佈全臺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每戶補助2萬元;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補助1萬。雲林縣淹水情況嚴重,縣長張麗善30日宣佈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除中央救助金外,縣府再加碼2萬元,也就是最高可申領4萬元。
張麗善表示,凱米颱風來襲,雲林一些鄉鎮淹水情況嚴重,家電、傢俱泡水損壞,初估有1500戶受災民衆,爲減輕鄉親負擔,縣府決定比照中央,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再加碼2萬元,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再加碼1萬元,最高共可申領4萬元,希望幫助民衆儘速整理家園,恢復正常生活。
縣社會處長林文志指出,根據各公所回報資料,全縣約有1500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請民衆於災害發生後1個月內檢附「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至6張」、「存摺封面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向發生地所屬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