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壓秒」送出國土計劃分區 農一土地減幅72%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舉行記者會說明雲林縣府第三次修正國土計劃法土地功能分區圖的畫設結果,多名鄉鎮市長及農會總幹事及縣議員出席。(周麗蘭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強調,雲林縣府修正功能分區畫設是有所本,不是「橫柴拿入竈」,呼籲中央尊中地方意見,不要悖離民意。(周麗蘭攝)

雲林縣議會國土計劃法小組召集人李明哲表示,內政部應該明確公佈維持糧食安全所需提供的土地,城市的生命力在於土地能否被活化利用,土地功能必須斤斤計較,雲林縣不應平白被法令限縮,應准予彈性運用及開發。(周麗蘭攝)

今(31日)是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提報內政部最後期限,雲林縣「壓秒」送出,農一從減爲1萬4293公頃,被排除4萬6000多公頃大多是不符合優良農地的生產環境,縣長張麗善強調這是有所本,不是「橫柴拿入竈」,呼籲中央尊中地方意見,不要悖離民意。

雲林縣農一原本畫設6萬0839公頃、農二2.661萬公頃,今公佈的確定版本,農一減爲1萬4293公頃,銳減4萬6546公頃變成「農二」,減少幅度是72%,農二從原本2萬6641公頃變成7萬2671公頃。

張麗善表示,農一調整幅度非常大,不符合優良農地的都調整成農二,排除的部分包括未農地重劃、非灌溉區、地下水一級管制區、工業區級產業區周遭範圍、未來重大建設需求,以及國道、省道、縣道、臺鐵、高鐵鄰近50公尺農地。

張麗善強調,考量雲林縣未來的發展也兼顧農民的權益,修正是有所本,不是橫柴拿入竈,呼籲中央能夠尊重地方的意見,不要悖離民意。

她特別呼籲,地方政府極力配合送出功能分區圖,但國土法還有7部子法尚未修正完成,攸關土地使用管制的建蔽率及容積率問題,13個部會的52部法律尚未修法通過,希望中央儘速修法,讓農民瞭解權益有無受到剝削。

張麗善表示,糧食安全不是隻有農業大縣也不是隻有農民要承擔,應該是全國2300萬人要共同承擔,中央以法令限制農地發展,只有農業權入法才能夠實質保障農民的權益。

雲林縣議會國土計劃法小組召集人李明哲表示,內政部應該明確公佈維持糧食安全所需提供的土地,城市的生命力在於土地能否被活化利用,土地功能必須斤斤計較,雲林縣不應平白被法令限縮,應准予彈性運用及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