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地申請“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被駁回:提交虛假材料,已警告
雲南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申請註冊“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被駁回,原因是提交了虛假材料。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於今年9月26日公開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稱,駁回雲南滄源佤族自治縣“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的申請註冊。該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發現,前述中心對地理標誌商標申請業務不熟悉,甚至基本要求亦不知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並給予警告。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今年5月7日,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關於調查處理地理標誌商標申請材料造假行爲的函》,要求對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提交虛假材料用以申請註冊“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相關行爲進行調查。該局經初步調查後於6月17日決定立案。
經查證覈實,該中心用於“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申請註冊的多份書籍中確未記載“滄源黑蜜”相關內容。2023年3月9日,滄源縣蜜蜂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滄源黑蜜”地理標誌申報推進會,並決定對書籍材料內容進行修改,新增插入“滄源黑蜜”的相關內容。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及,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提交虛假材料用以申請註冊“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的行爲屬《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爲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五)項所列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之規定。2024年9月6日,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該中心收到告知書後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
調查發現,前述中心對於地理標誌商標申請業務不熟悉,甚至基本要求亦不知曉。“滄源黑蜜”地理標誌商標申請已被駁回,該中心未能通過此行爲獲利,亦未對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權利造成減損或對市場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有鑑於此,基於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停止違法行爲,並給予警告。
據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資料顯示,滄源佤族自治縣地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爲事業單位,該中心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縣生物產業、茶葉產業、蜜蜂產業基地建設、精深加工、龍頭培育、市場開拓、品牌打造、科技創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