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工作周領上看6位數」 他想多賺一點下場倒賠14萬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2022年間因爲缺錢花用,加上覺得自己的銀行帳戶沒有錢,所以把個資交給暱稱爲「在家工作周領上看6位數」的詐團成員,想要多賺一點錢,反而成爲詐團的犯案工具。雖然阿輝矢口否認,但他曾在訊息中提到「這樣有點怪怪的」、「我還不太敢相信這是真的」,最終臺北地院法官沒有采信他的說詞,並判他應賠償受害者14萬元。

▲阿輝缺錢花用,竟將銀行帳戶交給詐團使用。(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透過LINE將自己的銀行帳戶交易密碼、金融卡密碼、網銀帳密,通通告訴暱稱爲「在家工作周領上看6位數」的詐團成員,2022年7月間他依照指示前往銀行將詐團提供的帳戶設定爲約定帳戶,再前往捷運站當面交付存摺及金融卡給車手;詐團隨即利用阿輝的帳戶,成功向受害者騙取14萬元。

阿輝挨告之後辯稱,因爲自己的帳戶內沒有錢,所以覺得交給對方也沒有關係,但在交付帳戶前,他有感覺到奇怪,只是那時候很缺錢,就想多賺一點。而在阿輝與詐團成員的對話紀錄中,他確實曾向對方表示,「如果法律上不會有問題的話,我應該要怎麼配合你們呢?這樣有點怪怪的」、「好,真的有那麼好賺唷,我還不太敢相信這是真的」。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輝已經成年且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應當知道把帳戶交給他人使用,可能淪爲犯罪工具,但他還是將帳戶資料交出;此外,從他的供詞和對話紀錄可知,他自認帳戶內沒有錢,縱使未能獲取報酬,也不會有損失,因而交出存摺、金融卡等物品,行爲確實不妥。

法官指出,阿輝的行爲有幫助洗錢及幫助詐欺取財之不確定故意,最終判他應賠償受害者損失的1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