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進“內推江湖”的畢業生
內部推薦,這條看似能夠更快拿到offer(錄用通知)的路,有的時候也直通着騙局。
出生於1999年的大學畢業生宋某,就不小心栽進了這個“坑”。
不僅搭上了兩萬元,還浪費了寶貴的求職光景。
日前,這個“騙局”在一場法庭審判中被“曝光”。
瞄準“三中一華”
一直在海外高校求學的宋某,近年計劃回國找工作。他的目標非常明確:最好能進入“三中一華”——中國最頂尖的投資銀行。
除此以外,宋某還有另一個備選的就業方向:量化投資。
2022年秋天,一邊在海外上學,一邊開始準備“秋招”的宋某,找到了一家華東地區的職業服務平臺。
按照宋某的說法,這家互聯網服務平臺能夠爲其提供投遞簡歷的服務,並承諾爲她投遞“三中一華”的簡歷。
隨後,宋某與這家平臺簽訂了一份名爲《XXX2023秋招計劃服務合同》,前者通過微信向後者轉賬服務費1.98萬元人民幣。
“服務項目”衆多
宋某交完將近兩萬元,就直接等着“三中一華”的面試機會了?
不,實際上,這筆錢背後的“服務項目”有很多,包括提供求職筆試面試的“一套龍”服務。
法院查明,按照所簽署的合同,宋某可以在線預約一對一課程,每節課時長爲一個小時,內容覆蓋金融、諮詢、會計財務、快消、房地產等行業,從簡歷與面試技巧、行業知識梳理、崗位硬技能三大模塊組織課程,所有課程均爲直播授課,之後可以無限次回看課程。
當然,上述屬於“理論課程”,這個服務還有更加“接地氣”的內容。宋某作爲客戶,還可以享受職位網申、筆面試等流程提供系統指導及相應幫助。
這個平臺還可以根據宋某的求職進程,針對性提供筆面試等相應資料題庫。
培訓“三中一華”
宋某交完錢之後,服務平臺出現一位名叫Kelly的資深顧問與其對接。
雙方通了一次電話後,宋某“隔岸應聘”的細節出現了。
實際上,宋某接受這份中介服務之時,本人還在國外讀書,有着時差和信息收集有限的影響。
而且,她此時已經拿到中國一家大型科技企業的錄用通知,但她本人還是想去金融行業尋求職業機會。
宋某直接跟顧問Kelly說道:“肯定是想往頭部券商,公募私募,國際投行這種的(求職)”。
Kelly在對話結束時進行了總結:“OK,三中一華”。顯然這家平臺的工作人員非常明晰宋某的求職意向了。
期望最低年薪20萬元
隨後,這個服務平臺委派了專屬助教老師對接留學生宋某。
助教老師根據宋某的具體需求,總結了如下求職意向:
其一,求職方向:銀行,證券,量化研究-債券類-衍生品類。
其二,儘快匹配導師進行簡歷精修
其三,期望薪酬:月薪1.5萬元起,年薪20萬元起。
簡歷“代投”
據裁判文書的內容,上述服務平臺爲宋某陸續向如下金融機構傳遞了秋招簡歷(自2022年10月12日),包括業內諸多的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
2022年11月4日,平臺助教詢問宋某有無接到新的筆面試,她則回覆沒有,期間她還拿到了東方財富的實習offer,銀行機構則在筆試流程中。
到了2022年11月7日,宋某開始發現了“不對勁”。她當天問助教中X公司是否有內推機會,後來在平臺APP內推頁面上看到都是前一年的老信息
宋某向助教問到這個細節,後者則回覆:“如果是你投遞的話,投完截圖我,然後我需要去找我們企業組這邊對接。”
到了11月中旬,宋某與助教進一步溝通中表示:“沒有進度,並表示秋招很累,自己很疲憊。”
於是乎,宋某越發覺得“內推”的服務,越來越遠離此前的“宣傳”。
低於預期的“內推”
最後,留學生宋某找到了內推的機會了嗎?
找到了,但與預期差距太大。
根據她的說法,她通過這個平臺得到了一個X信崗位的內推,投遞時說明是培訓生崗位,實際面試時面試官告知是前臺銷售崗位,與中介提供的總行培訓生職位完全不同。
最後宋某還發現:申請華X證券的職位,涉事的服務平臺要求走正常網申流程,而不是內推,這個平臺網站上也沒有相關內推記錄。
除了X信證券的內推,宋某還得到過一次X德基金的行業研究院崗位的內推,但這家公募後續沒有任何進展。
另外,讓宋某憤怒的是:與這家平臺在簽約前的溝通確定的崗位是量化金融,但在這個平臺APP上搜索結果爲0。
真可謂,竹籃打水一場空!
宋某狀告服務中介
面對上述大幅低於預期的求職結果,宋某最後決定通過法律手段討回公道。
法院審理後查明:從合同的實際履行看,服務平臺僅提供了兩次的崗位內推,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顯然與約定不相符。
法院認定:上述服務平臺並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全部的服務,故對宋某要求退款的訴請,本院酌定金額爲5000元。原、被告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爲一年,現合同已經到期,故本院對原告要求確認雙方合同解除的訴請不予支持。
最終,通過所謂“內推”達到高級職位彼岸的路,還是沒有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