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面前,做保險的差距怎麼這麼大呢

火災、地震……剛剛開局的2025年似乎正不遺餘力的向世人播撒着苦難。洛杉磯大火,捉襟見肘的消防力量,化爲焦土的明星豪宅。與之鮮明對比的是,日喀則定日縣地震,金珠瑪米的極限救援,零下十幾度的暖心熱食。

除救援速度與能力的差異,災後的資產賠付也有着極大不同。隨着近年山火和洪水增加,加州多家保險公司取消、暫停或限制了近300萬份保單,其中包括了取消火災受災程度較高區域的火災險。

反觀國內,定日縣發生地震後,人保財險、中國太保(601601)、珠峰保險和衆安保險等多家險企第一時間啓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啓理賠綠色通道,確保爲受災人員及家屬提供及時的理賠服務。此外,當地政府所投的農房災害保險,也對減少居民經濟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農房災害保險是巨災保險市場中的產品之一,隨着近年我國自然災害多發,巨災保險被推至了前所未有的重視高度,無論是保險業的頂層設計,還是制度完善,都對其提出了更高要求。巨災保險行業專家表示,未來應從政策端、機構端和宣傳端進一步推進巨災保險的牽頭機制、稅務減免、產品創新、風險管理和深度宣傳。

誰來投保?

隨着全球氣候變化加劇,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和強度顯著上升,巨災對社會經濟造成的損失不斷增加,而巨災保險的需求也隨之持續增長。

但在面對自然災害時,各國所建立和推廣的巨災保險制度有所不同。其中美國的巨災保險制度更爲商業化,例如佛羅里達州幾乎每年都會遭受颶風襲擊,當地居民要自己出錢爲房屋購買保險。而新西蘭、日本等地震災害多發的國家,其政府會鼓勵或強制要求居民投保。其中新西蘭的居民必須購買房屋保險,類似於我國機動車車主必須購買交強險。

對比而言,在自然災害發生後,中美兩國的責任主體存在差異,我國的舉國體制體現了更大優勢。行業專家表示,個人有時對於巨災的認知不夠清晰,擁有準公共性質的巨災保險應由政府指導進行制度安排,商業保險機構運作具體實施。

分析來看,巨災保險不是某種特定保險產品,它可以是由財產險、人身險、意外險等多個產品組成的綜合保單。此外,國內巨災保險投保人包括政府、個人及政府+個人等,但大多數是由政府承擔保費。例如北京市門頭溝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採購的巨災保險服務,便全部由政府出資,受益人是該轄區內居民,保單所保範圍包括居民的人身安全,以及房屋和屋內財產。

此外,2024年3月,由巨災保險共同體承保的全國首單全災種、廣覆蓋、長週期的巨災保險在河北落地,爲河北全省7400萬羣衆提供“人身+住房+財產”三層巨災保險保障。

有待提升

我國作爲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近年來,因發生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年均超過3300億元,2024年更是超過了4000億元。

1月17日,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與應急管理部聯合發佈《2024年全國自然災害基本情況》,2024年,我國自然災害以洪澇和地質災害、颱風、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爲主,乾旱、地震、森林草原火災、沙塵暴等災害也有不同程度發生。截至2024年年底,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全國9413萬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因災死亡失蹤856人,緊急轉移安置364.5萬人次;倒塌房屋6.4萬間,損壞房屋83.2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1008.9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4011.1億元。

其中洪澇和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爲2630.4億元,低溫冷凍和雪災爲256.2億元,乾旱災害爲83.6億元。此外,2024年,我國大陸地區發生5.0級以上地震25次,造成11.4萬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倒塌房屋900餘間,損壞房屋6.3萬間,直接經濟損失37.9億元。

面對如此巨大的損失,我國社會各界對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已形成高度共識。“保險業在巨災事件中發揮了重要的損失補償作用,有助於減少巨災造成的風險。”金融監管總局財險司(再保險監管司)副司長陸玉華在2024金融街(000402)論壇年會上表示,巨災保險保障機制已初步確立。2024年1-8月,巨災保險共同體爲全國4283萬戶次居民提供了近9萬億元巨災風險保障。

近年來,在我國巨災保險保障機制建立的過程中,相關政策頻出。2016年,原中國保監會聯合財政部發布《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推動地震巨災保險在全國落地。2024年2月,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與財政部聯合發文,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的保障範圍,在現有的地震災因基礎上將洪水、暴雨、颱風等納入保障範圍,並提高基礎保障水平。其中城鎮住宅最低保額從每戶5萬元提升至到10萬元,最高可保100萬元。

2024年9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對巨災保險提出了進一步要求。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原則,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巨災保險保障機制。拓展巨災保險保障範圍。擴大綜合巨災保險試點。研發運用巨災風險模型。研究探索巨災債券。合理運用再保險分散風險。發展氣候保險。健全保險應急服務機制,改進風險減量服務,支持防災減災救災。

雖然我國巨災保險保障機制已初步確立,但自然災害的保障缺口依然較大。陸玉華指出,當前我國保險業在應對災害事故中的角色日益重要,但與全球水平相比仍有很大提升空間。2024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災害經濟損失約1200億美元,其中保險賠付達600億美元,佔比50%。而我國的保險賠付佔比僅爲10%,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對於巨災保險未來的發展,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和春雷此前指出,一是研究出臺巨災保險專項法律法規,以財政支持下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爲原則完善巨災保險制度,規範全國性巨災保險機制的組織體系、運行模式及經營規則,明確保險再保險在多層次巨災分散機制中的功能定位。二是探索在巨災保險供求兩端分別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效應,引導企業和個人投保普惠型房屋財產及人身意外巨災保險,持續擴大巨災保障覆蓋面,滿足更爲個性化、多樣化的巨災保險需求。三是健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巨災債券的法律制度,推動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有效聯通,拓展巨災風險分散途徑,增強巨災保險保障能力。

此外,金融監管總局財產保險監管司司長尹江鰲曾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下一步將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分三個層次逐步形成“保基礎保民生、高普惠廣覆蓋”的中國特色巨災保險制度。在基礎層,主要是由政策性保險提供基本保障;在擴展層,將巨災傷亡保險等納入保障範圍;在補充層,由商業保險提供保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爭取政策支持,擴大試點。指導行業健全制度機制,完善理賠服務標準,運用科技手段,更好地發揮風險保障作用。

分散風險

2024年,氣候變暖導致自然災害更爲頻發。根據瑞再研究院的預測,歐洲在2024年經歷了嚴重的洪澇災害,導致該地區的洪災保險損失達到有史以來第二高位。而2024年全球自然災害保險損失預計超過1350億美元,其中美國遭受了兩次大型颶風和更頻繁的強雷暴影響,相關損失佔全球保險損失的比例達三分之二以上。

瑞士再保險公司自然災害風險負責人Balz Grollimund表示:“全球自然災害保險損失連續第五年突破1000億美元大關。損失負擔不斷加重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城市地區價值集中、經濟增長和重建成本增加。氣候變化助長了今年許多災難的發生,其影響也日益上升。因此,投資於減緩和適應措施必須成爲優先事項。”

面對自然災害帶來的鉅額保險損失,再保險在巨災保險保障體系中發揮着重要支撐作用,甚至承擔了一半以上的巨災保險損失。和春雷表示,未來我國應進一步支持大型國有再保險公司多渠道補充資本金,持續增強承保能力,承擔更多風險責任,積極應對國內巨災風險顯著提升、賠償責任大幅累積等新形勢、新挑戰,全力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

數據顯示,目前中國再保已深度參與國內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巨災保險試點項目,在80%的項目中擔任首席再保人。此外,在我國巨災保險機制建設過程中,也可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國再保險公司的總資產爲8154億元,較年初增長9.14%。全球主要再保險公司均已在我國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務,而國內15家再保險從業機構中,9家爲外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