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爲一例一休辯駁 勞動部: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採用2例
勞動部力推的「一例一休」新制引來外界不少批評,據勞動部所提出的書面報告,若勞基法改爲「每週2天例假」的話,即使同事請假,要協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算違法,「且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採用每週2天例假。」
根據勞動部書面報告,週休二日制度採取「1例1休」是現階段最務實可行的做法;根據現行的勞動基準法第36條關於「例假」的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爲例假」,除了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即使僱主願意加倍發給工資,也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工作。
但若勞基法採每週2天例假,未來即使同事請假,要協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算違法,勞資間幾乎沒有合理運作空間,難符合勞僱需求和企業運作。
勞動部更強調,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勞動法令,採每週2天例假立法;爲兼顧「1例1休」、落實週休二日制度,勞動部在配套措施中,提出「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並將「休息日出勤時數納入延長工時總數計算」,盼藉此可使僱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加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