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禁見還發聲明」讓臺中地檢署也怒了!強調證據指向陳政谷就是九州總裁
▲臺中地檢署針對陳政谷的律師聲明作出迴應。(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貪案,認其中1名被告陳政谷是九州集團總裁,陳政谷目前在押,但他今天(8日)委由律師對外發出聲明,否認陳政谷是九州集團金主,並控訴檢方未經合法傳喚程序,以捕風捉影方式拘提陳,更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拍照泄漏予媒體。對此,臺中地檢署也作出迴應,表示所持的相關證據,都指向陳政谷就是九州總裁。
臺中地檢署指出,承辦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實施的傳喚、拘提、搜索等任何偵查作爲,都是遵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並依據卷內資料證據,審酌比例原則,且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對於陳政谷的律師指控「檢方依媒體傳言辦案」之事,顯屬速斷,如被告(陳政谷)與辯護人有爭執,仍須依法定程序向法院陳明、聲請調查證據、公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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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律師團指稱的「拍照泄露予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等情,是爲本案起訴後的相關報導,且臺中地檢署並未泄露、提供任何照片給媒體。
臺中地檢署強調,本案依訂定的偵查計劃,在個階段不同證據基礎之下持續實施偵查,蒐集得到的證據認定陳政谷確實就是九州集團總裁,所有證據及理由都已在起訴書詳細說明、充分論述。
臺中地檢署認爲,陳政谷沒經過法定程序主張權利,卻在羈押禁見期間,由委任律師對外宣稱案情相關的具體抗辯,不僅不尊重裁定,更對承辦檢察官恣意攻訐,「本署甚表遺憾」
臺中地檢署說,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明定之客觀性義務,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事項應一律予以注意,於本案嚴守法定程序及恪遵客觀中立角色,翔實蒐證、公正起訴,現仍持續積極公訴蒞庭。爲免旨揭新聞稿 內容混淆視聽,爰予適度澄清說明,並呼籲本案應迴歸法庭審理 程序,有心人士勿利用媒體不當干擾,還給司法獨立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