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大校園「放狗咬人」觸法 法官裁罰金額曝光

李姓市民帶許多隻狗到國立政治大學校園,未給狗系牽繩煉,也未給狗戴嘴套,他的狗自由奔跑,導致旁人受驚嚇及被咬傷。圖爲國立政治大學/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裁定書指出,李的行爲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縱容動物嚇人的要件相符,根據連續縱容動物嚇人事由,對李開罰。

臺北市警文山一分局移送說,李2023年7月多次攜帶犬隻前往政大校園,且有2人分別在7月6日上午5時20分、7月20日上午6時45分遭李的多隻犬隻追逐受驚嚇,還被咬破褲子,有人被咬傷。

法院審理指出,李所攜帶的犬隻未系牽繩,也未戴上專用嘴套,李放任犬隻在政大校園自由活動,有「消極容認」犬隻嚇人的意思,導致行經校園的被害人被李的犬隻騷擾,還受到傷害與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