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表哥性侵隱忍15年 因MeToo案才提起勇氣提告「曝光獸行」

表哥二度非禮表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8月。(資料照)

北部一名男子趁表妹酒醉,2008年在表姐的租屋處內以性侵,隔月兩人共同返回嘉義住處,二度企圖性侵未遂,表妹經過15年內心折磨,經過去年Me Too運動,終於鼓起勇氣提告,揭發表哥獸行,士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表哥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表哥2008年1月到北市表妹租屋處,見她酒醉昏睡,乘機性交得逞,隔月,表哥、表妹一同返南部老家,在外婆家中遇到表妹,竟趁表妹熟睡,再次猥褻企圖要性侵,表妹驚醒斥責,才避免自己遭到性侵。

判決指出,表哥罔顧人倫綱常,屢次利用表妹熟睡,不知抗拒的機會,對其性交,逞己身性慾,欠缺尊重他人身體,其心殊屬可議。

合議庭考量案發至今表妹提告,時間長達15年,期間並無表現任何歉意,造成表妹心理極大創傷,迄今未獲得原諒,偵查中否認犯行,最終認罪,考量目前從事物流工作,第一次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又犯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