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舅檢舉有精神病強制送醫 網美痛批...衛生局迴應了!

葉女舅舅檢舉有精神病不吃藥,堅持將她及丈夫強制送醫。(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技正陳淑芬表示,有關15日發生在西屯區個案,是由葉小姐家屬向西屯區衛生所申請精神患者協助送醫,據瞭解,當地社區民衆也有發現葉女過去曾有社區滋擾的情況,因此當天徵求她同意,強調「非強制就醫、也非強制送醫做鑑定」,並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2項,有民衆發現通知衛生局、警察局消防局等衛生單位進行後續處理,完全基於個案同意及保護情況下協助送醫。陳淑芬表示,在社區裡若發現有罹患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有傷害他人或自傷之情況,這樣社區滋擾事件發生,可由民衆、家屬通知警察、消防或是衛生單位,依照《精神衛生法》第32條以協助送醫。

女因患有躁鬱症,因此被舅舅及管理員挾怨報復,想將她送進精神病院。(圖/達志/示意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葉女指稱自己有躁鬱症,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但都有定期就醫服藥。因過年期間家裡遭小偷,爲了調閱監視畫面與管理員起衝突;還因爲財務糾紛控告舅舅侵佔,因此懷疑是舅舅和管理員挾怨通報衛生局,要把她關進精神病院。15日葉女與丈夫返家時,就看見臺中市衛生所會同警員救護車等後在家門口,並以兩人是精神病患爲由,要兩人強制就醫,葉女與丈夫拒絕並解釋雙方有糾紛,出示傳票與就醫紀錄,沒想到家屬到場後,衛生所聽從於男建議,堅持要將兩人送醫。雙方僵持一個多小時最後「被同意」就醫,但醫師只花了1分鐘就鑑定無立即性危險讓兩人離去,讓葉女不滿痛批衛生局淪爲她人挾怨報復的打手。

葉女舅舅於男表示,葉女生病又不吃藥,與丈夫舉止異於常人,甚至亂檢舉自己家人,破壞社區物品,必須強制就醫吃藥才能救她,在衛生局主任評估後認爲需強制就醫,才偕同警員執行,但強調後來是協商就醫。他認爲《精神衛生法》必須達到自傷傷人才能強制就醫有盲點,讓家屬對葉女的舉動很無奈。 稍早,葉女也在臉書PO文:「經歷這麼多之後,我已經越來越平靜了!居然在被告知,若不配合就必須『強制執行』時,跟先生決定配合去醫院自清!若是遇見這種事情,也能臨危不亂,我不覺得精神疾病就代表着會情緒失控!而若是當天我和先生若有任何情緒波動,豈不是現在人還在精神病院住院?那麼和於先生的官司也就順理成章都沒有了!」她也對舅舅這陣子不停奔波只爲將她送進精神病院感到感謝,「因爲你們的所作所爲,我已經放下了過去!」★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