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逼柯文哲辭黨主席或羈押「2選1」? 北檢急澄清

北檢表示,柯文哲是否辭去黨主席職位,完全是其個人決定,與案件偵辦無關。(黃世麒攝)

臺北地院29日裁定臺灣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並以電子腳鐐監控行動。然而,此案延燒至政壇核心,引發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烈反彈。他30日召開記者會怒批臺北地檢署「政治辦案」,指控檢方以羈押爲手段,逼迫柯文哲辭去黨主席職位,更形容檢方已淪爲總統賴清德的「政治鷹犬」。

黃國昌表示,他昨日旁聽羈押庭的全程庭訊,對北檢的手法感到震驚與悲憤。他指出,過去4個月內,北檢以「抄家滅族式」手段辦案,連續傳喚民衆黨內80多位黨工,顯然是在佈局。他痛批北檢檢察官,竟在庭上公開表明:「如果柯文哲不被羈押,是否會在工作期間與黨工串證?」直指北檢藉此手段強迫柯文哲在「羈押與辭職」之間二選一。

黃國昌強調,這樣的檢察官行爲,已完全偏離法律本質,公然干預政黨內部事務,甚至以近乎脅迫的方式逼迫黨主席交出職權。他質疑北檢是否早已策畫好整個行動,藉此「消滅臺灣民衆黨」,爲民進黨鞏固政治地位,形容這是一場「政治鬥爭的司法操作」。

針對外界批評,臺北地檢署30日發表嚴正聲明,指控相關說法均屬「不實誤導」。北檢表示,檢察官全程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的中立態度,柯文哲是否辭去黨主席職位,完全是其個人決定,與案件偵辦無關。

北檢今(30)日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有媒體報導某政黨人士批「北檢真正目的逼柯辭黨主席」、「佈下不辭職就羈押的局」云云,均屬不實誤導,嚴重混淆視聽,嚴正澄清如下:

本署檢察官偵辦柯姓被告等案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至於柯姓被告是否辭去黨主席,非檢察官職權所能置喙,亦與偵查案件無關。

觀諸柯姓被告於昨(29)日臺北地院接押庭法院訊問過 程之陳述,法官訊問:「你身爲民衆黨黨主席,要處理黨 務又會接觸到相關證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保你不會有勾串之可能?」,柯姓被告當庭陳述:「我表達過很 多遍了,必須要辭掉民衆黨黨主席,否則民衆黨無法運作」,法官接續問以:「就之前媒體講述你在羈押中後來寫信要辭黨主席,就生效與否能否說明?」,柯姓被告陳述:「我從9月就開始寫,檢察官也不同意,也送不出去,最後還寫報告請法院判決才能出去,但這種事情也不是我一個人辭職就好,還要跟大家交接,要給我一些時間處理。」由上足見柯姓被告系在法院訊問時,自己主動提出辭職黨主席一事,本署檢察官在法院接押庭訊時對其是否辭黨主席一事,不僅未曾提問,亦無表達任何意見。顯見前揭關於某政黨人士對此事之說法,嚴重扭曲事實,應予澄清。

本署呼籲各界評論司法作爲,應本於事實,切勿爲帶風向而斷章取義、或企圖影響法院形成心證之空間,而屢以揣測之詞,傷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