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放縱有錢家長羞辱老師、推佛教音樂 龍井國中校長開告了
臺中市龍井國中校長國立民日前遭週刊報導縱容有錢家長羞辱教師,還在校內播放佛教音樂推動心寧靜等,國立民與家長會10日再開記者會說明詳情並將提告捍衛校譽與名譽。(潘虹恩攝)
臺中市龍井國中校長國立民日前遭週刊報導縱容有錢家長羞辱教師,還在校內播放佛教音樂推動心寧靜等,國立民與家長會10日再開記者會說明詳情並將提告捍衛校譽與名譽。(潘虹恩攝)
臺中市龍井國中校長國立民日前遭週刊報導縱容家長會有錢家長到班上找碴、羞辱教師,還在校內推動心寧靜課程,不同信仰教師被說「業障重」等。校長國立民與家長會10日再開記者會說明詳情,並將委託維權法律事務所律師黃靖閔提出法律程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捍衛學校聲譽及校長名譽。
該報導指出,有教師投訴,校長縱容「縱容家長會有錢的恐龍家長,無理找老師的碴,甚至讓親信主任帶着家長,到班上羞辱該老師,導致其心理受創」,以及在學校推動「心寧靜」課程「每節課前3分鐘,學生必須閉眼靜坐,聆聽法師的教誨與佛教音樂」,不同信仰教師被說「業障重」等。
國立民10日上午與龍井國中家長會李育茹、校友會理事長林暉智和龍井區里長聯誼會長張文慶等人舉辦記者會。國立民指出,不知名人士投訴媒體指控「縱容恐龍家長霸凌老師」等諸多事項,報導內容偏頗不實,全國許多媒體亦刊登類似新聞內容,廣爲傳送,讓老師們多年努力、創造的成果,一夕之間遭到全國否定,讓1位校長變成全臺灣最可惡的校長,甚至有民衆致電校方謾罵指責,感到非常遺憾。
國立民說,該媒體報導前,容有未盡適當調查之責,片面採信投訴者之說,他僅接到很簡短的查證電話,報導內容卻差距甚大,已涉侵害學校及個人名譽,將委託維權法律事務所黃靖閔律師提出法律程序追究相關人員之責任,以捍衛學校聲譽及個人名譽,同時追訴惡意抹黑投訴者之民、刑事法律責任,以維權益,並彰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