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偷吃太太閨密 竟持裸照逼「穿絲襪打分手砲」
渣夫偷吃太太閨密不願分手,還要求穿絲襪再玩最後一次才願意歸還裸照。(邱立雅攝)
胡女與羅女原爲十年好同事,豈料胡女先生林男竟私下示好羅女,雙方勾搭上之後還互傳裸照、私密影片,東窗事發後胡女怒告羅女,求償80萬元,羅女認爲都是林男先勾引她,應該負8成責任,且自己早想了斷關係,都是林男糾纏不放手,新竹地院法官最後判羅女賠償15萬。
胡女提告時表示,羅女明知林男是她丈夫,仍用LINE傳送裸照及私密影片給她先生,羅女還傳送電子郵件告知她:「愛吃搖頭丸及牀上那變態行爲+愛拍裸照就是妳先生」,且於個人IG頁面留言「要玩大家玩,大家看」、「他軟雞雞的,要甚麼春藥」,坦承與她先生有過性行爲。
羅女則辯稱當初是林男私下傳訊息說有事要幫忙,一問之下,竟然是林男要請她去汽車旅館做愛,因深感噁心不願搭理,但林男仍迄而不捨追求,當時自己跟男友分手身心脆弱,加上林男不斷示好,才答應當炮友,並在林男要求下互傳裸照,但因揹負着罪惡感,想結束關係,林男卻持續糾纏,還拿影片跟裸照威脅她上牀,無計可施之下才傳電子郵件告知胡女,希望能制止林男行爲。
羅女表示,寄電子郵件後,沒想到胡女竟然四處散佈影片跟裸照,導致她遭受異樣眼光,羅女坦承確實與林男發展出超越一般男女情誼,但是80萬太高了,明明是林男先勾引她,應該負8成責任,自己只願意負2成責任。
法官調查,由羅女提出與林男之間的對話紀錄,顯示兩人間之來往多由林男採取主動地位,兩人分手後,羅女已不想再與林男聯絡,然林男仍對羅女多所糾纏,甚至揚言要被告穿絲襪玩最後一次,才願意歸還裸照,認爲胡女所受精神上痛苦肇因於林男的比例明顯較高,判羅女賠償胡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