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400萬 誆癌末婦有延命術 2嫌起訴

吳姓男子擔任某宗教社團理事長,被控與何姓女副理事長涉嫌於去年二月間,向社團一名癌末戴姓婦人佯稱可施行「延命術」,助延續壽命五年,詐得戴婦四四○萬,戴婦二個月後仍因病過世,丈夫認爲妻子受騙提告。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吳、何二人。

該宗教社團法人登記地址在新北市,宣稱成立目的不分教別相互交流和諧團結,弘道益世倡行固有道德爲宗旨。會務運作收入包括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等。

檢方起訴指出,吳姓男子在新北市開設中藥行,去年二月上旬社團辦活動時,吳向經診斷已癌症末期的戴婦表示,可爲其舉行延壽法會續命。戴婦同年月十八日由林姓丈夫陪同,與何女一起前往銀行提領四四○萬元現鈔,交何女再轉給吳男。

吳男拿到錢後,其中十七萬六千元分給何女做報酬,二人再陪着戴女夫婦前往臺南開基玉皇宮、嘉義九華山地藏庵,及設址於吳男中藥行樓上的宗教社團靈舍參拜,實際支付的食宿、交通花費,成本僅約四萬元。

二個月後,吳、何二人又以通訊軟體傳送含有海龍、海馬、冬蟲夏草的中藥散劑向戴婦推銷,稱藥劑爲糖尿病特效方,可補腎、治手腳痠痛,在戴婦過世前一天晚上,成功說服她以一瓶九萬五千元天價購買。

隔天何女送藥給戴婦丈夫,但戴婦當天病故未食用,戴婦丈夫將藥退回未付錢,事後查看妻子手機,才知有「延命術」這件事,報警提告。

檢方認定二人涉嫌詐欺,另吳男招牌曾宣稱是大陸陝西中醫藥學院畢業中醫師,事實上不具中醫師執照,且中藥宣稱具療效,卻未獲主管機關核發藥品許可證,涉犯藥事法製造、販賣僞藥,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