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勾結實體幣店誘買虛擬幣再盜取 坑騙逾「30億元」上百人受害

詐騙集團勾結實體幣店,引導被害人將虛擬幣匯入假交易平臺再盜取,雲林地檢署13日表示初估受騙金額達新臺幣30億元以上,逾百人受害。(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詐騙集團利用民衆認爲到實體幣店購買虛擬幣較無風險心態,與實體幣店勾結,引導被害人將虛擬幣「泰達幣」匯入假交易平臺指定錢包再盜取,初估已報案的損害金額達新臺幣30億元以上,逾百人受害,雲林地檢署13日表示目前已查扣現金986萬元、泰達幣約5482萬元,聲押6人獲准、14人交保,全案持續擴大偵辦中。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2023年間偵辦假投資詐欺案,於偵辦過程中發現周嫌與2名兒子涉嫌勾結詐騙集團,成立實體幣店共同詐騙,於是擴大偵辦指揮百餘名司法警察,去年7月、11月至全臺逾32處所執行搜索。

辦案人員發現,周姓父子原本經營薑母鴨店,後開設泰達幣兌換所實體幣店,從臺中展店,在全臺陸續成立10間實體幣店,店內刻意標榜防詐宣導、免責聲明、契約書等,以合法交易切割幣店責任,並藉此取信被害人,實則協助詐欺集團跨境機房手,誘使被害人下載虛假投資APP或釣魚網站。

詐騙集團機房手先以「有店面比較可信、場內交易所有1天限額上限、場外交易沒有上限」等話術,引導被害人至周嫌所開設的實體幣店,並以場外交易須手續費,讓被害人用高於行情價現金購買泰達幣,再將泰達幣匯入機房手指示的假交易平臺錢包,最後由詐騙集團將泰達幣層層匯出, 以養、套、殺模式坑騙被害人。

周姓父子以高於行情價將泰達幣賣給被害人後,將收到的現金向國外詐騙集團購買平盤價泰達幣,以此方式洗錢並從中賺取暴利價差。自2024年1月間至同年7月10日,初估已報案被詐騙集團騙取的金額達新臺幣30億元以上。

因被害人衆多,雲林地檢署動員百餘名司法人員,去年12月23日起陸續傳喚被害人制作筆錄,許多被害人都是被誘騙加入各類投資羣組,再遭引導至實體幣店購買虛擬幣進行投資,詐騙集團還會以假出金方式,讓被害人誤信有獲利,待被害人大額投資後,即將虛擬貨幣轉移,讓被害人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