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解說擺烏龍 中研院研究員涉侵佔文物紫砂壺不起訴
中研院研究員涉侵佔文物紫砂壺士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本報系資料照)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研究員劉益昌,2012年3月在嘉義縣民雄國中東側的墓地溝渠,發現先人遺物安平壺、紫砂壺以及醬釉四系罐等物,竟放在中研院辦公室近6年,甚以個人名義借給陶瓷博物館特展,遭民衆檢舉,調查局以侵佔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出土文物並非《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出土遺物,且文物自始至終都在中研院,劉並無侵佔意圖,予以不起訴。
劉現擔任國立成功大學考古研究所所長,並自2000年擔任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曾擔任文化部遺址審議委員會委員,2012年3月間,考古團隊鄒姓調查員發現民雄鄉有17世紀的宜興紫砂壺、安平壺等先人生活留下的物品,2018年1月間,紫砂壺等物借給鶯歌陶瓷博物館舉辦「紫砂漫遊、聚焦臺灣」,策展解說牌寫劉益昌提供,檢舉人直覺,古文物不可能是私人提供,經由調查局偵辦後,以侵佔罪移送士檢後續偵辦。
士林地檢署調查,依照文資法的規定,考古遺址是蘊藏過去人類生活遺物、遺蹟,但劉的紫砂壺等文物,並非嘉義縣政府文化局所指定的考古遺址,而且,劉稱當時無法確定出土標本,是屬於古文物,經由福建省考古所、日本沖繩藝術大學考古教授解讀,才確定是17世紀的紫砂壺,尚未撰寫報告。
劉稱,研究報告並沒有規定要多久撰寫完成,若他離職或退休,也會交回臺灣考古庫房,不會佔爲己有。
檢察官傳喚展覽的協同策展人,解說牌上應該寫「劉益昌考古調查」卻寫成了「提供」,但因時間很趕,寫好之後沒有交給劉校對,她覺得對不起劉。不起訴書指出,劉並無侵佔的意圖和犯行,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