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發祥:從蘇軾詩談“無法”和“有法”

北宋大文學家、書法家蘇軾是“尚意”書風的旗手和代表。他在《石蒼舒醉墨堂》詩裡有句名言:“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意造”即“無法”,一代大書法家真的是“無法”嗎?答案是否定的!“無法”與“有法”是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任何一個成功的書法家都經歷了一個從“有法”到“無法”的過程,蘇軾從崇“法”到反“法”,實則追求“意”的暢達無羈,他要反對的是“法”的束縛。

蘇軾《邂逅帖》 臺北故宮博物院所收藏

蘇軾說:“筆成冢,墨成池,不及羲之及獻之;筆禿千管,墨磨萬錠,不作張芝作索靖。”從筆家墨池的強調技法功力以憧憬步“書聖”後塵到“苟能通其意,常謂不學可”,從希冀王羲之般的“盡善盡美”到“璧美何妨橢,守駿不跛”,可以窺見蘇軾從“有法”到“無法”的書法理論和實踐之轉變。

蘇軾蔑視成法,並不是狂妄和無知,相反,他對古代傑出書家有很深的瞭解,而且懷着崇高的敬意,這隻需讀讀他的大量題古帖跋就可知道。那麼他之所以持如此觀點,乃是因爲他太懂得“法”的危害往往會使人陷入太深而失去居安思危的警惕,因而他只須風聞章悖、蔡卞以《蘭亭序》爲日課就可以預測他們必然很難“自展步分”,而一旦被“法”所縛,那只有做書奴的份兒了。歷史上畢竟沒有書奴的立足之地。所以,蘇軾推崇“變法出新意”的顏真卿,也就是爲自己樹立了發揚其精神的表率。

書法即書寫的法則,是一門高度重視“法度”的藝術。蘇軾十分重視對書法“法度”的體驗。蘇軾的書法看似平淡,好像沒有包容多少筆法技術。在一些人的第一感覺中似乎沒有多大視覺衝擊力,因爲在以王羲之、王獻之爲代表的瀟灑流美的書風已永載中國書法史冊,並影響着晉代以降的書學觀念之背景下,欲獲得長久的關注並能流芳百世談何容易。那麼,蘇軾在其筆底下種植了何種因子使他的書法能讓後人歎爲觀止,並研習之、追摹之呢?這裡,我們可從書法的用筆、結體和章法三要素來探析。

蘇軾之用筆,特點在:“偏側鋒”“橫細豎粗”“不刻意求工”“筆力凝重”。蘇軾曾說“書無意於佳乃佳”,從中我們可以窺見其書寫的狀態極爲“隨意”,他的這種“隨意”得益於他深厚的基本功和對技巧的精湛把握以及自身的修養、閱歷等,同無基本功而隨手塗鴉有着本質的區別,這是一種從“不自由”到“自由”的飛躍,此種自由之境,可以說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蘇書豐厚的意韻,創造性地突破了“法”的條框,這種意韻是唐五代之後書家奉爲圭臬的法則之下不能企及的。因之,蘇軾成爲宋代尚意書風的領軍人物。蘇軾的這種“隨意”亦和他開放包容的藝術觀念密不可分,此種藝術思想還體現在他對執筆方法的陳述,“握筆無定法,但使虛而寬”,這同其他書家的藝術觀迥然不同。

“偏側鋒”的現象是因他不善懸腕而運用枕腕導致筆向右側倒的握筆習慣所致。橫向運筆,字形必然呈現扁平之狀。如此一來,筆畫自然“橫細豎粗”,虛實相映,趣味盎然。但是如果“偏側鋒”用筆過快,也容易導致點畫之單薄、筆力不到位。然而,蘇軾氣貫長虹,學富五車,深得六朝筆法,決然不會出現此種情況。他另闢蹊徑,即用筆放慢,用墨濃厚,形成一種“綿裡裹鐵”的美感。仔細揣摩,就能發現其用筆不激不厲,善用藏鋒。此外,尚能發現他在點畫的兩端或中間見縫插針,變化莫測,包括用筆的方向、頓挫和粗細,不雷同僵直韻味無窮,骨壯而肉豐,溫文爾雅。

蘇書的結體亦頗具特色,字形通常呈扁平形狀,黃庭堅戲其爲“石壓蛤蟆”,趙孟頫稱其爲“虎熊擋道”。字形欹側,文氣勃發,鬱郁芊芊,姿態橫生。蘇軾深得書法三昧,深諳歷代書家的各種結體技法,而選擇這種結體平易的寫法,應是有意爲之,這是他理性的審美觀念使然。他以樸實無華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情感,不屑於精雕細琢的技巧經營。人們在有了“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幹騎卷平”的體驗之餘,更會有一種對“花褪殘紅青杏小,燕子飛時,綠水人家繞”之境的憧憬。這種蕭散簡遠的結體正是蘇書魅力之所在。

蘇軾處理章法與其用筆和結體如出轍,大多時侯都是“夜闌風靜彀紋平”的。從宏觀上看,字行之間起伏不大,如《次辯オ韻詩帖》《江上帖》等,也出現過特殊情況,此時用筆、結體與章法皆有調整,用筆速度適當加快,結體無計工拙,章法時有突兀起伏,對比明顯。身處逆境,天造地設,情緒波動,神品證生,如“天下第二行書”《黃州寒食詩帖》即爲代表。性情跌宕起伏,法度蕩然無存,書藝爐火純青。

法度當然應該學習,問題在於學到什麼地步,這就涉及分寸的掌握。蘇軾與黃庭堅對這個問題有些看法不同,他的方法爲:變運筆快捷爲遲緩,變結體精巧爲肥扁,變強調中鋒爲偃臥,變用墨適中爲濃稠,展現出一種個性鮮明、與衆不同的書法形象。他不僅自己追求這樣的境界,而且還要求他的弟子、朋友也要找尋這樣的境界,這是他爲後人確立的藝術的高典範。蘇軾不落前人窠臼,敢於突破陳法,善於追求創新,勇於表現自我。

首先,蘇軾“無法”的創作論表現在對前人書法審美觀的反叛上。他認爲唐人書法受到取士標準的限制,書家的個性難以張揚。書法的評判標準因時而異,緣時而變。他要創造一種全新的藝術審美標準,擺脫唐人日,在書法中融入創作主體,展現書家自我,發掘作品內涵。他說:“書必有神、氣、骨、肉血,五者闕一,不爲成書也。”他在評吳道子畫時有云:“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此話雖是評別人之畫,卻反映了他對“法度”與“新意”的辯證關係的深邃思考。他提信“新意”,並非反對“法度”。蘇軾所說的“新意”建立在“法度”的基石上。蘇軾認爲,“新意”自法度中,“妙理”寄自由裡,這一藝術理論的確立,對於書法創作具有不可估量的歷史意義。

其次,“無法”的創作論還體現在蘇軾的書評中。蘇軾推崇隋唐以來敢於張揚個性富有創新精神的書法家,他在《書唐氏六家書後》道:“永禪師骨氣深穩,體兼衆妙,精能之至。反造疏淡,如觀陶彭澤詩,初若散緩不收,反覆不已,乃識其奇趣。”在他看來,智永雖遵循舊法,以王羲之爲楷模,但其突破藩籬,蕭散疏淡,格超歐陽詢、虞世南。這是對智永書法成就的極大肯定,突破了前人的評價。再如:“顏魯公書雄秀獨出,一變古法,如杜子美詩,格力天縱,奄有漢魏晉宋以來風流,後之作者,殆難復措手。柳少師書,本出於顏,而能自出新意,一字百金,非虛語也。”蘇軾認爲顏真卿的非凡之處在於開闢了一代書風新氣象,“一變古法”:柳公權的可貴之處是出於顏真卿,又能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再次,他也用“無法”的標準評論自己的作品。他說:“吾書雖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踐古人,是一快也。”這種“無法”的創作思想就是要人們張揚個性,擺脫朿縛,隨心所欲,揮灑自如,視書法創作爲人生快事、趣事,從書法創作中獲得心靈慰藉、表現思想情愫。

總之,“有法”和“無法”正如蘇軾論畫所說的:“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即一方面要深諳法度,掌握藝術的規律;另一方面又要不爲規律所束縛,自出新意,自存妙理。

來源:中宏網

作者:南京市浦口區書法家協會主席 張發祥

編輯:夏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