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孕妻不想生了遭逼「無償離婚」 呂秋遠出招逆轉勝

一名懷孕人妻發現丈夫外遇不想生下孩子,但法律規定必須丈夫簽字同意,人妻因此遭逼「無償離婚」。(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後又發現自己懷孕了,不想生下孩子的她,因爲優生保健法規定,必須丈夫同意才能人工流產,遭丈夫脅迫交換「無條件離婚」。人妻找上律師呂秋遠幫忙,呂秋遠出招,成功讓原本一毛都不想付的渣夫吐出250萬元。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一名當事人表示,從結婚3年的丈夫隨身碟裡,發現丈夫與其他女人的性愛影片,丈夫不但大方承認,還要求離婚,若妻子不同意就上法院。呂秋遠不可置信:「提告離婚他也會輸,自己侵害配偶權,怎麼有臉提告?」。

原來,這名當事人懷孕了,但她並不想生下孩子,然而依照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女性如果要進行人工流產,必須要經過配偶同意,於是丈夫用同意人工流產來脅迫她,放棄損害賠償、放棄財產分配,無條件離婚。

原本當事人已絕望到寧可觸法假冒丈夫籤手術同意書,但呂秋遠出招,向渣夫律師表示:「孩子我們要生、婚姻我們要繼續、外遇我們要告。就這樣,麻煩你轉知給你的當事人。」。

結果換對方着急,表示願意籤手術同意書,也希望快點離婚,呂秋遠提出300萬元賠償,雙方討價還價,最後250萬元定案。

分享完這個案例,呂秋遠呼籲:「請支持立法院儘速修改優生保健法第九條,將終止妊娠之配偶同意權刪除。身體自主權,不應該在結婚以後就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