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華澄清 兄弟紛爭迴歸理性
近期頻頻對長榮發動司法攻勢,今年3月25日控告張國華等10名董事會成員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及非常規交易罪。
沉默一個月的張國華22日不再選擇低調,透過友人發佈聲明指出,去年長榮6月30日除息當日以盤後鉅額交易買入長榮,是一生對海運事業的熱情。
張國華回憶起在2017-2018年長榮慘澹經營之際,不惜投入巨資認購二度現金增資,給海運最大的支持,一路走來,從未改變投入海運事業的決心,長期持有海運股票之初衷始終如一。除息當日買進的股票至今未賣出也不會賣出,且已合法申報,絕無內線交易,更無任何獲利可言。
張國華強調,近期因經營權紛爭再起,有心人士不斷有計劃性的操作媒體,濫用司法資源,透過抹黑、濫告,捕風捉影推論本人及柯麗卿女士涉內線交易,企圖帶風向,進而指導辦案。
據熟悉證交法人士指出,依據證交法第157條之1第1-2項有關符合內線交易的規定,是公司內部人、準內部人知悉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的消息,在未公開或公開後18小時內買賣。張國華在除息當日買進股票,前後18小時並未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的消息,因此不符內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