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化場案 議員促縣府說明

彰化縣二林鎮趙甲里約600人19日拉白布條反對彰化火化場開發選址芳苑鄉草湖南段。(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是全臺唯一沒有火化場的縣市,彰縣府日前公告芳苑鄉草湖村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爲火化場規畫選址後,縣議員洪子超、洪騰明及吳韋達等人24日均要求縣府針對火化場規畫說明清楚;對此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已開始蒐集地方民意,最後再做決定。二林鎮則傳出地方民衆認爲鎮長蔡詩傑未明確表態反對,11月2日將在圓和宮舉辦罷免連署。

縣議員洪子超昨天在議會定期會詢問彰縣府最終選址是依照哪幾項評估因素決定,後續民衆意見的蒐集如何進行。

他認爲民衆目前針對環境影響、居民健康、生活品質等因素,有非常大的疑慮,請縣府務必在說明會上,提供最完整的報告內容。

議員洪騰明指出,火化場設施彰化是有需求,但也會對地方造成衝擊,縣府一定要完整蒐集在地意見。他雖是議員,但掌握的相關資訊也很有限,以在地議員的立場,他必須和鄉親站一起反對設置,但另一方面他也需當縣府與民衆溝通橋樑,很需要更明確的資訊。

議員吳韋達要求火化場要做到最好,環保、空污防制要優於其他縣市,不管是交通管制、在地民衆的溝通,甚至是《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都應先制定完善。

彰縣府民政處代理處長曾金來表示,目前第一階段只是選址報告,並針對地方民意蒐集,民衆可以於這段期間持續在網路、或是指定環境部網站及各大論壇表述意見,在公聽會之前,該處都會持續來收集資料;此外,下一會期會提出殯葬管理條例自治法規的修正,也會參酌其他縣市的作法。

縣府公告的選址地點位處芳苑鄉、二林鎮交界,二林鎮趙甲里約600人19日拉白布條反對,鎮長蔡詩傑當時曾說「多數民意就是我的立場,多數民意就是公所支持的方向」,地方人士認爲蔡未明確表態反對,將在11月2日在圓和宮舉辦罷免連署。

蔡詩傑表示,罷免連署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民主就是遵循多數民意,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他沒什麼話說,雖覺得很委屈,但不會阻止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