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Me too 女學生揭補教狼師10年前惡行 法院今判刑1年
彰化縣一名補習班教師10年前擔任某國中國文科代課老師,涉嫌猥褻一名女學生並要求隔着內褲撫摸他的性器官爲他「打手槍」助興;女生已長大,去年在臉書貼文揭露往事並報警。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可上訴。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表示,這名補教教師犯行相隔10年被女學生揭發,教育處仍將通知這名補教教師當時任教的國中召開性平會,調查犯行屬實,依規定撤銷他的教師執教資格。
判決書指出,這名補教教師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在某國中擔任國文科代課老師一學年,2014年1月至6月間分別帶一名擔任國文小老師的國一女生在他車內擁抱、親吻、撫摸胸部;第一次給予香水、卡片獎勵,第三次以請吃飯嘉獎女學生成績優異爲由猥褻之外,還要求女學生隔着內褲撫摸他的性器官,隨後他自行套弄性器官直至射精。
受害女生長大,去年6月在臉書貼文並報警。警詢、偵訊時,補教教師坦承不諱,警方調查雙方手機翻拍對話記錄、MESSENGER對話紀錄等證據及被害女生證詞,都與補教教師自白相符。補教教師犯行應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彰化地院審酌這名補教教師不善盡爲人師表之責,竟爲滿足一己私慾,明知女學生未滿14歲,性自主觀念未臻成熟卻猥褻,對女學生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殊值譴責,惟念補教教師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與女學生達成調解。
又審酌補教教師因一時思慮欠周,偶罹刑典,知所悔悟,信其經此偵、審程序後,當知警惕戒慎而無再犯之虞,認對被告所宣告1年有期徒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宣告緩刑2年,以啓自新。
彰化縣某補教教師在擔任國中代課老師期間涉嫌猥褻女學生,被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