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騎電輔車躲酒駕 警按交通違規照罰
彰化縣2021年7月將YouBike公共自行車換成MOOVO智慧系統,民衆接受度相當高。圖爲臺北市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組團,到彰化考察公共自行車管理經驗。(彰縣府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MOOVO公共自行車上路滿2年,不少民衆爲避免酒後駕車被取締,選擇騎電動輔助公共自行車參加宴會,但警方提醒,酒後騎乘電輔車雖不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刑責,但仍違反交通法規,可罰鍰。
彰化縣2021年7月將YouBike公共自行車換成MOOVO智慧系統,民衆對電動輔助自行車的接受度相當高,首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間,租借量即超過100萬人次,第2年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成長爲120萬人次。
彰縣府代理交通處長許俊宏指出,臺北市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地組團,12日到彰化考察公共自行車管理經驗與MOOVO電子圍籬技術的實施情況。
在電動輔助公共自行車盛行下,許多民衆在宴會飲酒後,爲避免遭警方取締酒駕,不少人在僅微有酒意下,選擇騎乘電輔車,並認爲電輔車並非動力機械,無酒測值超標而挨罰及被移送法辦的問題。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中規範的慢車種類中,包括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的是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爲主、電力爲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的二輪車。
警方指出,駕駛慢車酒測值超標雖未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刑責,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者,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