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未登記工廠納管逾6千家 最後期將屆3成未提報計劃

彰化縣輔導未登記工廠納管已達6000多家,但仍有3成尚未提出改善計劃,縣府呼籲保握最後1個月期限,以免喪失合法化的資格。(彰化縣政府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是傳統產業大縣、企業的故鄉,未登記工廠一度高達8000多家,爲鼓舞合法、永續經營,彰縣府奔走,已輔導納管6000多家,但管理輔導法規定應於3月20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劃,卻仍3成納管工廠尚未提交改善計劃申請書,縣府呼籲保握機會,以免喪失資格。

爲了解決臺灣經濟起飛年代,客廳即工廠的歷史共業,從2020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上路,全國納管未登記工廠的家數約3.2萬家,最多是臺中市8000多家,彰化次之也有6000多家。但納管也要進一步配合提出改善計劃,否則將喪失最後合法化的機會。

根據法令,納管工廠,必須提出改善計劃相關文件,並應實質完成消防、環保、水利或水保設備的改善,最遲應於2030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彰縣府指出,取得特定工廠者,除可申請接水接電、取得與合法工廠相近地位外,至2040年3月19日前免受建築法、區域計劃法、都市計劃法、國土計劃法等法規處罰。位於非都市土地者,可申請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位於都市土地者,可申請變更爲特定工廠專用區,後續更可申請一般工廠登記。

彰縣府再次疾呼已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不論是否通過受理,皆應於3月20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劃,逾期未提送工廠改善計劃者,依法將駁回納管申請,已繳納之納管輔導金不予退回。

另外,爲輔導業者如期提送計劃,縣政府除正式函文掛號通知及啓動工業全人力電話逐一提醒業者外,也邀集縣內各鄉鎮公所派員至轄區內未登記工廠所在地協助填寫改善計劃書大綱,申請人可委由公所人員送件至縣府或以郵寄方式將文件在收件截止日前寄送至縣府府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櫃檯,確保經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