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校長遴選爭議 教育部:17校校長應於2月1日如期上任

教育部表示,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員工作權不因民選首長更迭而受影響彰化縣政府將盡速召開遴選委員會 ,並依行政,聘任校長。(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彰化縣國中小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國教署中小學組長武曉霞16日表示,教育部昨(15日)已發函給彰化縣政府,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員工作權不因民選首長更迭而受影響,「人事凍結不包括國中小校長」,目前彰化縣政府將盡速召開遴選委員會 ,並依行政,聘任校長。

彰化縣教育處在去年底,啓動「國中小學校長遴選機制」,引發違反「人事凍結」,僭越新任縣長人事權」的爭議,並初步決議所有校長先行留任,並將遴選時間統一調整七月份不料引發更多爭議。但教育部迴應15日已發函給彰化縣政府,國中小學校長任用勢透過遴選,不受公務員「人事凍結」規範,也就是「17位異動校長」遴選爭議已解套程序上沒有問題的話,17位校長都將於2月1日上任。

彰化縣教育處16日也迴應,縣府依法行政,也尊重教育部函釋,也保障校長權益學生的受教權,也會在今天召開遴選委員會,做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