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妹在「小巨蛋」辦演唱會 竟引來這起恐嚇案

藝人張惠妹(資料照/聲動娛樂提供)

任職飯店櫃檯人員的林姓男子,去年因不滿丁姓女子向臺北市政府陳情, 藝人張惠妹在「小巨蛋」辦演唱會擾鄰,他竟傳電子郵件恐嚇對方,臺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林男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不滿丁姓女子向北市政府陳情藝人張惠妹在臺北小巨蛋辦演唱會有擾鄰情事,他在去年4月9日晚上寄電子郵件給丁女,「二個無恥夫妻,你家今年一定會有死人!」等語,丁女在住處上網收受並查閱該電子郵件後,心生恐懼,報警求助。

檢方起訴後,臺北地院認爲, 林男與丁女素昧平生,也非小巨蛋附近居民或關係人,只因偶在新聞上見聞丁女就藝人張惠妹舉辦演唱會滋擾周邊住戶一事提出陳情,竟恐嚇危害他人安全,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