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爭取數位發展部落腳雲林

雲林縣府爭取行政院新設的數位發展部落腳雲林高鐵特定區的行政專用區(正中央的長方形土地)。(雲林縣府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行政院去年決定新設「數位發展部」,預計將分2處辦公,雲林縣政府積極爭取落腳在虎尾高鐵特定區的行政專用區,日前函文行政院推薦該基地的優勢條件,包括鄰近雲林高鐵站、土地管理機關爲雲林縣政府、公共設施完善等,且Google資料處理中心也選擇雲林縣斗六市,歡迎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來雲林當鄰居。

數位發展部將於8月掛牌,媒體報導初期將分2處辦公,1處爲位於臺北市延平南路的NCC辦公大樓,另一處則是租臺北車站旁的新光大樓作爲中繼辦公室,引發輿論質疑。

雲縣府計劃處長李明嶽指出,租用新光大樓3層樓1年半租金近7000萬元引起爭議,縣府得知數位發展部有設辦公室的困擾後,即積極在雲林縣境內尋找適當地點;其中,雲林高鐵特定區的行政專區是極佳選項。

李明嶽指出,考量數位發展部需顧及交通便利及相關科技產業聯結,雲林高鐵特定區的優勢之一是鄰近高鐵站,基地就在出站100公尺處,步行5分鐘即到達,無論從臺北或高雄搭乘高鐵都只約1小時,與南投原址相比可縮短約1小時車程。

此外,土地主管機關是縣府,面積充足、產權單純,立即可使用;且該基地的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周邊有虎尾高鐵站、虎尾科學園區、虎尾科技大學中興校區、臺大醫療中心、農博公園及布袋戲傳習中心等,新興產業也持續進駐中。

縣長張麗善表示,數位發展部官署若設在偏鄉,可節省1年7000萬租金,更能作爲數位轉型的表率,充分展現中央政府將以數位科技解決城鄉發展差距的決心;她也呼籲3位縣籍立委能摒除黨派立場,齊心爭取數位發展部到雲林,打造雲林縣成爲智能宜居及焦點產業的新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