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貞 主張國會改革法違憲

總統府昨天公佈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記者許正宏/攝影

總統府公佈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提名人選,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被提名爲司法院長,她曾是同婚、通姦除罪化釋憲的鑑定人,更是憲法法庭近期言詞辯論的國會改革法案的鑑定人,主張法案違憲。

張文貞爲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專長爲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她曾任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專任教授兼院長,也是蔡政府任內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並多次擔任憲法法庭的鑑定人。

日前在國會改革法案的憲法法庭上,張文貞主張程序與條文違憲,包括修法程序臨時採不記名舉手投票,有違代議政治與責任政治,屬明顯瑕疵;針對國會調查權,她認爲修法容許「委員會」得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逾越調查界限,也欠缺程序保障,無法充分保障受調查對象的憲法權利。

廖福特 曾被批官官相護

另一被提名廖福特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擔任中天新聞換照案聽證會鑑定人,主張「不是給予執照,就永久持有,換照審查時也要達標」。在擔任法官評鑑委員會期間,曾在李伯道案遭批評官官相護。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也是憲法法庭常見的鑑定人,她在軍改釋憲案,她認爲年金制度需有調整可能性,避免對現職、退休者帶來重大損害。對不當黨產條例,她認爲不違反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比例原則。過去對於身分證強制按指紋、健保資料庫等關於個資保護的釋憲案,都有她的鑑定意見。

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是唯一出身司法實務界者,她是行政法院首位聲請釋憲成功的法官,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她,任內完成憲法訴訟法立法,是大法官憲法審查法庭化推手。她審理過關廠工人失業案,在判決中寫下,國家保護法制不健全,主管機關未能善盡法定監督義務,面對關廠工人的受害,國家可設法彌補,判決勞委會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