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投資地下期貨 檢警搜索抄出2700萬 主嫌50萬交保

王姓男子從事私非地下期貨,檢調從他辦公室查扣2700餘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43歲王姓男子自2017年起招攬民衆投資地下期貨,並以高薪聘僱業務員call客、吸金,士檢18日指揮調查局,搜索王嫌中山區辦公室,查扣現金2700多萬,另有1部保時捷休旅車,檢方經復訊後,19日諭令王嫌50萬、姚姓共犯10萬交保,其餘7人請回。

檢調指出,王男未設立公司行號,卻在北市中山區承租辦公室,招聘業務員打電話攬客,販售「臺灣加權指數期貨」商品,強調不收手續費、保證金,藉此引誘民衆投資加權指數,初查客戶超過百人,交易金額近億元。

王男以每月3萬元底薪,3000元全勤獎金招募業務,業務每月須招攬6人,客戶每下單100萬,業務可領取5萬紅包,藉業務員推銷商品,吸引想要「以小博大」民衆上門。

檢調經循線追查,18日前往王嫌辦公室、住處搜索,依違反《期貨交易法》中未經許可經營期貨業務,傳訊王在內的9嫌,士林地檢署漏夜復訊後,諭令王及姚姓女主管,各依50、10萬交保,其餘7名業務員請回,另持續釐清洗錢及暴力討債等不法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