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證監局對盛達期貨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財聯社1月20日電,浙江證監局發佈關於對盛達期貨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公司對部分自然人客戶外部接入信息系統存在盡職調查和准入評估不充分、後續管理不到位的情況,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