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家光伏龍頭,組團收購了哪些專利秘密武器?

趕碳號最近一直關注光伏領域的知識產權紛爭。

中國光伏企業,因爲主導着整個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與進步,因爲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不斷覺醒,我們的身份,正從過去被打壓、被鉗制的對象,轉變爲拿起專利武器捍衛自身權益、護航企業與行業健康發展的話事人。

2019年,韓華在多個國家起訴隆基、晶科等中國企業。

2023年,韓華與隆基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兩家公司之間從此再無專利糾紛。韓華之所以願意與隆基達成和解,主要是因爲專利戰效果並不明顯,無法阻擋隆基的快速擴張——和解纔是明智之舉。

另外,韓華與晶科之間的專利糾紛,僅在德國獲勝,其他國家並未支持韓華的專利侵權訴求。

同樣是在2023年,韓華與天合光能之間的、涉及PERC的專利戰,同樣以雙方達成交叉許可而實現和解。

總體來看,韓華的專利戰效果不佳。

韓華戰罷,如今Maxeon又開始與中國光伏廠商之間展開專利戰。Maxeon多次在歐洲地區、先後使用不同的專利對通威、愛旭、阿特斯等發起專利侵權訴訟。Maxeon不僅對國內企業下手,同時還向韓華、美國的REC Solar Holding等國外公司開戰。現在,Maxeon的股價已經跌到了0.18美元,自身也正面臨被投資者集體訴訟的危機。

今年以來,光伏洗牌加劇。頭部大廠除了常規的商業競爭手段之外,也舉起了知識產權武器。近期,以天合光能爲代表的企業已開始付諸實際行動,光伏專利戰氛圍日漸濃厚。

用專利維權的前提,首先要有。專利作爲企業研發創新成果的產物,體現一家企業的創新能力。企業如果選擇拿起專利的武器,那就需要足夠高質量的“子彈”。

01光伏三巨頭,都買了哪些秘密武器

LG太陽能在光伏展上

韓華與隆基、晶科專利和解的背後,是雙方在專利上實行相互交叉許可。晶科能源在此後又向LG集團購買了大量專利。晶科在專利方面的儲備實力雄厚,爲什麼還要購買LG的專利呢?我們從頭細說原委。

2022年,LG集團宣佈徹底退出光伏製造行業。爲了將其專利價值最大化,LG集團決定出售部分光伏專利。

當年9月,LG集團將一批專利轉讓給了“上饒新源越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原名“上饒市晶科綠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系晶科能源全資子公司。

智慧芽數據顯示,LG集團總此次共將745件專利轉讓給了晶科,覆蓋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韓國、德國、中國、澳大利亞和歐洲。這些專利均爲發明專利。其中,授權專利705件,另有40件仍在審查進程中。

2024年3月,晶科陸續將部分專利轉讓給了天合光能和晶澳科技。至此,方纔形成外界近期所盛傳的“晶晶天”組團購買專利的局面。

這批專利涉及的具體時間節點梳理如下:

晶科能源購自LG專利覆蓋地域統計

從下圖可以看出,晶科購買的專利主要爲LG在美國申請的專利,共計294件,另外還包括168件韓國專利、166件德國專利和114件中國專利。從專利分佈國家來看,趕碳號推測,晶科主要考慮的還是通過海外專利作爲補充,或許是爲了更好地補足公司前期在國外專利技術儲備上的不足。

天合光伏購買專利分佈

晶科自2022年9月購入該批次專利兩年後,在2024年3月至4月間,將其中的192件專利轉讓給天合光能。從天合光能此次購入的專利分佈看,同樣是側重於美國和德國專利,也包括36件中國專利。

晶澳科技購買專利分佈

在晶科能源將部分專利轉讓給天合光能之後,2024年5月至6月間,晶科能源將131件專利轉讓給了晶澳科技。晶澳除了中國以外,主要將重心集中在美國市場,共購入99件美國專利。

晶科能源所購入專利轉讓完成後

至此,晶科將323件專利轉讓給天合和晶澳之後,其採購的745件專利還有422件,最多的就是韓國專利,共計167件,另外還有德國專利112件、美國專利94件、中國專利48件。

通過天合和晶澳的採購傾向可以看出,對於韓國市場,應該不是這兩家公司重點深耕的市場。晶科從目前看是全球市場無遺漏覆蓋,基本在絕大多數市場都是數一數二。

韓國市場雖然不是最核心的市場,但卻是LG與韓華的總部。擁有這些韓國專利,或許是在專利的戰略安全上有着更長遠的考量。

02 擁有大批自研專利的天合,爲什麼還外採

無論是通過研發申請通過認證,還是通過收購,擁有核心專利只是第一步。最關鍵的,在實現自我保護的基礎上,專利還要用起來纔有價值。

從專利的主動管理角度,一位專家認爲,第一就是在遭到侵權時提起訴訟,第二是在遭到侵權時可以進行知識產權海關備案。

最近,龍頭企業天合光能已經在通過專利進行主動維權。那麼,天合光能的專利儲備情況如何呢?

天合光能自研TOPCon專利申請年份分佈

趕碳號通過在智慧芽數據庫中檢索發現,天合光能目前擁有約2600件有效或在審專利,其中涉及TOPCon電池結構或工藝相關的專利,接近370件!而天合光能從晶科受讓的LG集團的192件專利中,只有38件涉及TOPCon相關技術。

那麼,天合光能既然在TOPCon領域的專利積累,已經取得明顯優勢地位,爲什麼還要從LG集團手中購買專利呢?

在趕碳號上篇文章發佈後,有人認爲,買來的專利,又不是自己原研的,就不應該拿來維權。那麼,實際情況真是這樣嗎?

天合光能在TOPCon的專利佈局已經很深,從2020年之後逐漸增多。相比之下,由於LG開展TOPCon研究與生產較早,則主要集中在2020年之前。

天合光能購入TOPCon專利年份分佈

如此一來,天合光能關於TOPCon技術的專利,就因這次收購提前了將近7年。這7年的領先時間,就可以確保其在後專利不會受到這些專利的影響。也就是說,如果天合不買,那麼其他企業也會買,那就有可能利用LG這些專利來挑戰天合原研的現有專利。所以,這對於天合自研專利來說,相當於是一種“加強針”。

第二個問題,買來的專利能否用來維權嗎?在專業和法律層面,其實都明確支持。一般情況下,購買的專利在經過專利的所有原權利人同意、確認沒有進行過許可、確認專利法律狀態、簽訂轉讓合同,並在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生效後,即可用於維權。

當然,專利擁有者也需要注意專利的剩餘保護期限,如果專利即將到期,則專利價值可能會大打折扣。關於用買來的專利維權,國內曾經發生過類似案例——奧克斯訴格力案。2018年12月,奧克斯從日本東芝購買了一件即將於2020年8月保護期滿的壓縮機專利。2019年初,奧克斯先後在寧波、南昌、杭州三地法院提起了侵權訴訟,格力因此先後被判賠共計超2.2億元。隨後,格力對涉訴的專利提起無效。最終,該不滿兩年即將失效的專利,主要權利要求被判無效,而奧克斯的2.2億鉅額賠償也隨之落空。

天合光能通過購買專利的方式用於維權,自然順理成章。《專利法》第65條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當然,購買而來的專利,也不是萬無一失。對於購入的專利,其專利的權屬問題、侵權訴權的劃分原則、專利的穩定性等問題,均需要主張的主體通盤考慮。

03 維權的第二條路:知識產權海關備案

運用專利維權,除了直接通過法律起訴外,還可以通過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比如,最近天合光能舉報阿特斯出口歐洲的一批光伏組件涉嫌侵權,就是這類案例。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是指權利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辦理備案,以便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過程中,能夠主動對其有關知識產權實施保護。

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是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

權利人備案後,海關能通過系統及時查詢到備案信息,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過程中及時發現侵權嫌疑貨物。

對於海關備案,一次備案的有效期最長爲10年。到期後,在專利權繼續有效的情況下,還可以續展備案一次,有效期最長同樣爲10年。

爲減輕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經濟負擔,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提供的擔保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同時還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總擔保。

海關在發現涉嫌侵犯已備案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將會中止貨物通關,向權利人制發《確認知識產權狀況通知書》,告知相關信息。權利人在收到海關確權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當向海關書面答覆涉案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如果認爲侵權,應在上述時限內向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並按要求提供擔保。逾期不答覆或答覆認爲不侵權的,海關將放行貨物。

“晶晶天”購自LG光伏專利海關備案統計(趕碳號製表)

首先,趕碳號通過查詢上表中具體的專利內容,該21件專利全部涉及TOPCon技術。

其次,結合晶科將專利轉讓給天合、晶澳的時間線來判斷,有15件專利備案時間早於轉讓,是晶科在取得該批專利之後就已經進行了海關備案。第1-6件專利,則是在天合取得新專利之後才進行的備案。由此可見,這幾件專利應該是比較重要的專利。

另外,上述專利的海關備案期限均爲十年。部分專利由於剩餘有效期已不足十年,則備案日期截止至專利期限屆滿當日。

04 專利侵權,很多竟因爲光伏展

專利包括髮明、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其中,發明專利因爲經過專利局的實質審查,其新創性更高、專利權更爲穩定,是創新成果保護的重要載體。那麼,專利在授權後,如果其他企業在產品研發過程中不注意對已經授權專利的風險排查,則其產品很可能在上市後侵犯其他企業的專利權,那就需要付出相應的侵權代價。這是天經地義,沒有話說。

《專利法》第11條的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爲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由此可見,侵犯專利權的行爲包括了產品的製造、使用、銷售等多個環節,其中,許諾銷售的常見情形爲參加展會。光伏企業尤其要注意在參加各種展覽的知識產權準備與篩查工作。

一般情況,企業的專利主要來源於自身的研發成果,但專利本身作爲一種財產性權利是可以轉讓的。不存在自研的好,買來的就不好之說。

《專利法》第10條規定,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獲得轉讓的專利後,企業就可以對專利進行運用,包括自已使用或是許可給他人使用。

05 LG的精明與算計

745件專利的主要法律事件

趕碳號統計發現,晶科能源採購的這745件專利中,有239件是進行過許可的。進一步查詢得知,這239件專利,竟然全部是在2022年9月之前、由LG許可給“韓華思路信株式會社”,許可方式爲“普通許可”,許可期限大多在12年左右,即部分專利的許可期限至2035年纔到期。

這意味着什麼呢?韓華可以在2035年之前仍然可以使用相關專利技術。當然,這些專利的許可費應該是被全部被LG收取了。這些許可的專利主要涉及韓國專利(160件)和中國專利(79件)。

經瞭解,韓華思路信株式會社是韓華集團的下屬公司,而韓華集團早先與晶科、天合等均有專利糾紛。

這樣看,LG雖然幹光伏水平不咋地,但在專利方面,卻是個絕世高手,打得一手好牌——竟然能夠通吃兩家曾經有過專利糾紛的光伏企業。趕碳號甚至能夠想到這些場景,LG是如何利用當年這些恩怨、從而賣出一個好價錢的。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專利中有3件專利涉及訴訟,其中有兩件目前爲天合所有的美國專利US10230009B2和US9722104B2。這兩件專利被天合在今年5月用於在美國起訴一家電池片企業侵權,涉及TOPCon技術,而其中一件專利的中國同族(CN105655427B)則已經被其他企業提起無效程序。

由此看來,這兩件專利的價值很高,已經對其他企業的產品開發和銷售產生了重要影響。

後 記

光伏破卷,從知識產權切入,既是確保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之道,也是對科學、對知識、對原創的敬畏,往大處說,這有助於淨化我們的商業生態。

目前,加強光伏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爲衆多企業的共識。

趕碳號發現,在今年的SENC光伏展上,衆多新入局的光伏組件企業、設備製造企業推出的一些產品,均與在行業深耕多年的企業在產品高度相似,這其中就涉及大量的知識產權侵權可能。

通過專利的手段保護企業的創新成果,必將成爲衆多企業的選項之一。各家企業除了自身加緊研發儲備專利,通過採購早期其他企業的專利,其實也不失爲一種好辦法。

2024年4月26日,是第24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今年的主題是:知識產權和可持續發展,立足創新創造,構建共同未來。

舉例來說,一些研發型企業、科研機構,其儲備了大量的專利,而將其通過轉讓、許可的方式運營起來,將會創造更大價值。

接下來,或許會有更多先前得不到重視的專利被盤活。另外,這也給我們企業提出全新要求,至少要在研發前細緻排查專利風險,提前掌握該技術可能面臨的專利壁壘,避免侵犯其他企業專利權。

當然,也希望國內的企業在卷技術、卷專利的同時,更多考慮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在更高的層面的主導下研究制定行業規範,共同制定光伏領域的標準必要專利池,在維護企業創新成果的同時,讓企業也能通過專利獲利,從而更好的促進中國光伏行業長久、健康、遙遙領先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