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事,還要發生多少次?

「我每天寫八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 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的發生過的事。而我能做的只有寫。女孩子被傷害了。女孩子在讀者讀到這段對話的當下也正在被傷害。而惡人還高高掛在招牌上。」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看到微博上學生實名舉報導師性騷擾的新聞,會覺得,這樣的事,之前有過,現在也在發生,那麼,未來還要過多久,才能被杜絕。

我之前寫過不止一篇文章,聊高校性騷擾,呼籲反性騷擾的制度建設。

我自己也會想,重複說有用嗎?

但問題是,加害者還在把手不斷伸向下一個受害者。

那還是把已經說過的話,再說一說吧。

1.「最高學府,怎麼會?」

「每當大學發生性騷擾事件,世人通常的反應是表示吃驚,『最高學府…,怎麼會…』

不必吃驚。後來的研究積累表明,比起民間企業,大學其實更具備滋生性騷擾的結構性條件。」

這是上野千鶴子在《厭女》增訂版中對高校性騷擾給出的洞察。

她指出,高校性騷擾中有一類是「學術研究職業特有的騷擾」。

「在學院裡,更換指導教師或專攻方向絕非易事。一個尚在求學期間的研究生如果發生問題,甚至可能毀掉一生前途,後果嚴重,影響持久。

事實上,前述京都大學性騷擾事件中的矢野, 對於反抗自己的年輕學人,就曾在受害者本人不在場的時候揚言:『那傢伙的前途,我就是要毀掉。』在一個狹小的專業領域,如果一個大人物有意爲之,是可能的。」

在最近的事件中,也能看到類似的情況。舉報的學生稱,導師以不讓她畢業來要挾她就範。

上野寫道「教育機構裡的性騷擾」,是「導致繼續教學研究變得困難的、違背本人意願的、與性有關的言行」。

而「在學校裡,研討班、課堂都是教師的獨裁王國,比起有上司或外人在場的民間企業,反倒更是性騷擾的溫牀。」

2.加害者有何共性?

上野在《厭女》中也指出「性騷擾的加害者」的共通點。

一是,「加害者幾乎都是慣犯。當他們判斷某個時機可以濫用權力,就會冷靜地選擇不能說不的對象和環境,行使手中的權力。

相反,性騷擾受害者容易落入的陷阱是,以爲只有自己不幸碰上,於是選擇孤獨沉默…

受害者的忍耐,是在知道別的女性也遭到同樣的傷害之後才終於結束的。而且,加害者一方完全缺乏加害意識,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存在着嚴重的認知隔閡。

加害者意識不到, 他們眼中的『這點兒小事』,卻對受害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二是,加害者「擅長將對方的笑容和曖昧態度,全部理解爲對自己的好感,將環境場景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解釋。

在這個過程中,對受害者的那些沒有明確地語言化的拒絕信號,加害者是極端遲鈍的。

在一個一個重要的關節點,受害者即使沒有用語言表達出來,但應該是用身體發出了拒絕信號的。看着性騷擾的加害者,我真是想說:『受到懲罰的,就是你的遲鈍。』而這一點如果被人指出批評,他們還常常反過來惱怒發火。」

這兩點在這次事件中也能看到例證,比如,互動中學生表達出來的拒絕,被一再忽視。他拒絕看到她說的「不」。

3.加害者的手段有哪些?

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社會學系博士候選人李軍在論文《學術性騷擾的共犯性結構:學術權力、組織氛圍與性別歧視 ——基於國內案例的分析》中詳細說明了,騷擾者的慣用招數:

(括號內的內容,是我對李軍論文中闡述的觀點的補充。)

「一,性騷擾者會去挑選受害者。

所有個案都表明,性騷擾發生很少是『即興』,騷擾者對於時間、地點和場合的安排,一般都有所計劃;

而且通常他們對騷擾對象都有所選擇。騷擾者往往更願意選擇來自外地、家庭背景普通,獨立無援、缺乏資源與之抗衡的當事人。」

(雅君說:不論是已公開報道出來的、還是我從朋友那裡聽說過的高校性騷擾事件中,不少騷擾者事先會去詢問學生的家庭背景,是否在本地,是否顯赫。他們會有意識地「柿子挑軟的捏」,選擇更弱勢、更不敢或是更無力反抗的對象下手。)

「同時,他們也會挑選有強烈求知興趣和成就動機的被害人。」

(雅君說:之所以這樣選擇,是因爲被害人越在意學業,越想在學術領域內有所建樹,往往越不敢和能影響自己前途的加害者翻臉,越容易被加害者控制。

在之前震驚日本的矢野教授性騷擾多位女秘書的案件中,有兩位被他騷擾的女士立即提出辭呈,但她們付出了失去工作的代價。而E女士因爲想繼續從事東南亞研究,沒有離開研究室,就面臨長期被矢野騷擾的境地。)

「第二,會利用跟學習與工作相關的情境,去拉近社交距離。通常,騷擾者都會對被害人表示關心,藉機拉近距離。」

「第三,他們會操控受害者心理。他們會利用自己的權威,對弱勢者施加情感上的影響。(在廈大事件中),吳某對女生的騷擾,儘管針對的個體不同,但是手法非常近似,都是嚴厲訓斥之後,再利用懷柔撫慰、鼓勵的機會摟抱女生……

寬嚴相濟,是弄權者以自己的權威對相對權力弱勢者施加情感上強烈影響的方式,被影響到的女生的反應都是戰戰兢兢、委屈,然後如沐春風,將肢體騷擾視爲師長的關愛。」

(雅君說:這種「打一巴掌,再給個棗」的方式,其實就是先否定、摧毀學生的自尊、自信,讓學生容易被控制,再用溫情的舉動,籠絡學生人心,並藉機以關懷爲名,伸出鹹豬手。)

「第四,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提議交易。給被騷擾者提供好處,發表論文、推薦交流、深造機會等。但這些『好處』其實是一種公共的教學資源。交易提議本身就是瀆職行爲。」

(雅君說:對學生提出不當要求,學生若接受就能獲得利益,若拒絕則會面臨不利。這是一種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

「第五,(給騷擾對象)洗腦,對其灌輸支持權色交易的觀念。騷擾者利用的不僅僅是權力關係的不對等,還有自己和通常年輕十幾二十歲的騷擾對象之間在社會經驗和性經驗方面的差距。」

(雅君說:缺少情慾經驗的年輕學生,在遇到騷擾時,往往會處於震驚、害怕,不知道如何應對,「腦子懵掉」的狀態。而社會經驗的缺少,也會導致受害者在面對有權威的師長給自己洗腦時,難以有效反駁。

高校性騷擾中,騷擾者往往通過運用權力,去控制被騷擾者,獲得「同意」,以逃避法律處罰。同時也滿足了自己心理上的征服欲和控制慾。)

4.如何防治高校性騷擾?

在防治高校性騷擾上,我們可以借鑑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

比如,在上世紀90年代初,日本爆出京都大學東南亞研究所所長矢野騷擾、強姦多名女秘書的醜聞後,日本高校紛紛成立了防止騷擾委員會,爲受到騷擾的學生提供諮詢、開展調查,處理違紀教師。

上野在《厭女》裡就以東大爲例,介紹了「東京大學防止騷擾委員會」的「三原則」:

「第一,處理的機構要設置在該部門之外(『也就是說,如果某個部門發生了性騷擾問題,那這個部門的人員就不參與處理』);

第二,必須由專家來處理(這是爲了避免「在調查過程中成爲二次加害的加害者」);

第三,不只有校內委員,還要加入校外委員。(而『之所以加入校外委員,是爲了防止投訴在校內被壓制掩蓋』。)」

2014年,廈門大學吳春明性騷擾女生的事件發生後,256位來自國內外高校的教師、學者和學生也曾聯署公開信,建議教育部以此事爲契機,制定出臺《高等教育學校性騷擾防治管理辦法》。

我看了當年那封公開信裡所附的學者們參考國外高校關於性騷擾規定,所起草的供教育部參考的《高等教育學校性騷擾防治管理辦法》。

其中詳細規定了如果遇到校園性騷擾,學生可以找誰投訴,如何投訴,在過程中,可以得到怎樣的保護和支持。以及在學校裡,如何對師生開展性騷擾防治教育,使師生都能對性騷擾保持警惕與自律,等等。

可以說,考慮得很細緻周到。

但十年過去了,這個辦法還沒有出臺。

在書中,上野也說,「在防止性騷擾的教育中,有的老師說:“既不要成爲加害者, 也不要成爲受害者。”

可是,不成爲受害者不是自己能夠選擇的。

而且,要求受害者發聲,則更爲苛刻殘酷。

我們需要的,是讓“高危人羣”的男性努力“不要成爲加害者”吧。」

而這現在也是日本反性騷擾的思路。

上野在《厭女》中介紹:現在在日本企業,「接受“防止性騷擾教育”的對象,從容易成爲受害者的女性,變成了成爲加害者可能性較大的中層以上管理職位的男性,實現了180度的大轉換。

防止性騷擾教育的內容, 讓可能成爲受害者的女性學習如何避免受到性騷擾或者遭遇後的應對方式,變成針對成爲加害者可能性較大的男性管理職位及高層幹部,告訴他們,什麼是性騷擾,如何才能避免成爲加害者…」。

這點在防治高校性騷擾中也很適用,比告訴學生如何防範性騷擾更重要的是,去教育高校老師以及管理者如何不成爲騷擾者。

而我國性別研究者、曾任中國婦女研究會理事的馮媛多年前在接受媒體採訪中就曾說過:「不應該苛求受害人在遭受侵害後能馬上站出來維權,而應重在建立防範和處理機制。

否則,站出來的人只會受到再度傷害,而肇事者還會逍遙自在。任何學校、用人單位都應該建立起這個機制,爲受害者提供幫助和支持服務,做到零容忍。」

希望能早日看到國內高校普遍建立起校內反性騷擾的機制。

希望那些高高掛在招牌上的惡人,能走下招牌,走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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