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1363天 向心夫婦終洗刷共諜污名

捲入共諜案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董事會主席向心(右)與妻子龔青(左)。(本報資料照片)

影響2020年總統大選的王立強「假共諜」案,臺北地檢署今年5月二度不起訴港商「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以及臉書粉絲團經營者王強華、蘇錦龍4人。案經臺灣高檢署自爲偵查後,17日駁回北檢再議,向心、龔青夫婦及蘇錦龍3人不起訴確定、王強華因死亡獲簽結。向心、龔青夫婦被檢調偵辦違反國安法案長達1363天,終於洗刷2人遭誣陷「共諜」之名。

向心夫婦另被訴洗錢案部分,一審雖獲判無罪,但檢方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已辯結,定9月6日宣判,目前2人仍限制出境,無法離臺返家。

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指他受向心夫婦指示在臺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調查局當天在桃園機場攔截將出境的向心夫婦,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將2人改列被告,並限制出境。

由於本案發生在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蔡英文總統藉此批評「中國介入臺灣選舉意圖非常明顯」,但北檢歷經2年偵查,曾向「五眼聯盟」澳洲提司法互助遭拒,且查無向心夫婦涉及共諜證據,2021年11月12日將向心夫婦及房屋租客蘇劍鋒、林旭、臉書粉絲團經營者王強華、蘇錦龍6人全部不起訴。

北檢依職權將全案送高檢署再議,蘇劍鋒、林旭2人獲不起訴確定,但臺高檢認爲北檢未釐清臺澳司法互助事宜,去年1月將向心、龔青、王強華、蘇錦龍4人發回北檢續查。

北檢再經1年偵查,釐清臺澳司法互助事宜,也查無向心夫婦涉及共諜的金流,今年5月10日第二度不起訴向心夫婦共4人。

北檢依職權二度送高檢署再議,臺高檢經3個月的自爲偵查後,確認向心等4人涉共諜案罪證不足,北檢再議無理由,17日駁回向心、龔青、蘇錦龍3人再議案,3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王強華則因在臺高檢調查期間死亡,依法應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