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銀”提振消費,南京出臺26條促進文商體旅展聯動
1月20日,南京召開2025年南京市“服務羣衆過好春節”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第一場——“遊購南京 樂享新春”新聞發佈會。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爲進一步給消費者提供更豐富消費產品、更優質消費服務、更多元消費場景,南京發佈促進文商體旅展聯動提振消費的系列舉措,共分爲七大類26條,提振消費。據悉,該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
一、推出豐富消費惠民舉措
實施文化消費補貼工作,按年度分批次遴選一批在南京演出的國內外知名院團優秀劇目和在南京舉辦的國內外高品質、高流量文博美術展陳給予政府補貼,採取直接補貼票價、消費積分獎勵補貼等形式,按票價5%-50%的比例直接補貼消費者。
實施觀影消費補貼工作,依託電影票務平臺,覆蓋2025年春節檔、五一檔、暑期檔、國慶檔等重要電影檔期,面向全體市民,採取購票立減等形式,將專項資金直接補貼消費者。按照每張電影票10元補貼,在全市各大影院均可使用。
組織文藝院團、非遺工坊等開展惠民演出和非遺展演進商圈、進景區、進街區活動,全年開展不少於200場演出下基層。
對組織或接待學生團來寧研學的旅行社,按接待總人天數進行排名,給予1—5名各10萬元獎勵,6—10名各5萬元獎勵。
對開展接待研學業務的研學基地,按接待總人天數進行排名,給予1—5名各10萬元獎勵,6—10名各5萬元獎勵。
二、鼓勵境內外遊客來寧過夜消費
對接待遊客來寧過夜消費的旅行社,按年度過夜人天數和增幅進行綜合排名,給予排名前10的各5萬元獎勵。
對開展自主外聯入境業務的旅行社,按年度過夜人天數和增幅進行綜合排名,給予排名前10的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對開展入境過夜地接業務的旅行社,按年度過夜人天數和增幅進行綜合排名,給予排名前10的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獎勵。
對組織境外遊客包機來寧過夜消費的旅行社,給予每架次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三、支持做大鄉村特色旅遊
對鄉村旅遊重點村,按年度旅遊人次增幅、夜遊人次總量分別進行排名,分別給予排名前3的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對全國等級旅遊民宿,按年度入住率進行排名,分別給予排名前3的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以“百村百品”爲主題集中開展文旅消費推廣活動,對現場人數達到1萬人次以上且活動現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主辦企業10萬元獎勵。
四、支持打造“夜經濟”品牌
對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開展夜間文旅項目,按年度接待人次和銷售額綜合排名,給予第1-3名各10萬元獎勵;4-5名各5萬元獎勵。
對沉浸式夜間文旅演出,年度演出售票人次8萬—10萬的,給予10萬元獎勵;年度演出售票人次在10萬以上的,給予15萬元獎勵。
彰顯中國審美,打造國貨潮牌,發展南京特色文創,對常態化開展夜間市集的旅遊街區,按年度累計銷售額進行排名,分別給予排名前3的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五、鼓勵社會力量創新舉辦體育賽事
對舉辦較大影響力體育賽事(不含職業聯賽)、承擔賽事投資主體責任的社會機構給予支持。以下類型賽事獎勵額度均不超過賽事實際投入的30%。
對國際賽事參賽人數100人以下的賽事,給予不高於30萬元獎勵。對全國性賽事參賽人數分300-600人、600-1000人、1000人以上三個檔次,分別給予不高於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參賽人數超過1200人的,獎勵金額上浮20%。
對辦賽費用不少於50萬元的自主品牌賽事,按參賽人數分500人以下、500人以上二個檔次,分別給予不高於15萬元、20萬元獎勵。
對累計售票數5000—1萬人的商業性賽事給予不高於30萬元獎勵。
對路跑賽事,按參賽人數分5000—1萬、1萬—2萬人兩個檔次,分別給予不高於20萬元、30萬元獎勵。
六、支持文商旅供給服務能力提升
開展星級飯店促消費競賽,對2025年前3季度入住率達75%以上,同比增長3%以上的全市各星級飯店,按實際出租間夜數排名,給予排名前5名的各5萬元獎勵。
開展旅遊景區消費及服務品質提升競賽,對接待遊客年度總人次和銷售額綜合排名前20名的旅遊景區,按接待總人次和銷售額同比增幅綜合得分排名,給予1—5名各20萬元獎勵;6—10名各10萬元獎勵。
對2024年以來,A級以上旅遊景區新建或改擴建投資額達300萬元以上,用於加強文旅資源開發利用,拓展旅遊體驗空間,創新數智應用場景,豐富遊覽產品的旅遊產品項目,並實現運營的,按年度帶動景區銷售額同比上一個正常開放運營年度增長10%—15%、15%—20%、20%以上三個檔次,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
支持首發經濟發展,對開設高能級品牌首店、旗艦店的市場主體,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開設首店、旗艦店的商業載體,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對知名商業品牌首發、首秀活動,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支持打造會展品牌,擇優對產業強市或重點品牌展覽項目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優質品牌展覽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成長型品牌展覽項目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七、強化政策扶持力度
強化財政金融支持,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遊領域“兩新”項目的支持力度。
允許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遊類項目。
統籌用好各渠道資金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促進活動。
進一步優化營業性演出審批流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適當放寬大型營業性演出可售(發)票數量限制,按照活動場館(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容量。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楊曉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