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懾」…性侵未成年 中1天處決3人包括1小學教師

中國一天處決三名性侵未成年犯人,稱對犯罪分子形成「強大震懾」;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13日處決3名死刑犯,3人皆因犯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判刑,分別爲小學教師郭姓男子、務工人員尚姓男子,以及農民公姓男子。中國最高法院表示,此次對三名罪犯依法判處並執行死刑,彰顯人民法院堅決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立場,對犯罪分子形成「強大震懾」。

中國央視報導,最高法院指出,這同時也是一堂防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公開課,「希望能以案爲鑑,提示廣大未成年人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性侵害的能力,一旦遭受不法侵害要立即尋求父母、學校、公安機關幫助。」

根據中國最高法院所公佈,郭姓男子爲民辦小學的教師,2013年至2019年2月,利用任課教師、班主任身分,先後姦淫6名女學生共計百餘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強姦時均不滿14歲。

郭男還多次猥褻另外3名未滿12歲女學生。第一審、第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郭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覈准。

尚姓男子爲務工人員,2011年至2020年,在公園、廣場、公車、幼兒園門口等公共場所選取、結識低齡幼女,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將幼女帶至隱蔽處實施性侵害,共姦淫、猥褻幼女5人、猥褻幼女3人。

其間,尚男偷拍性侵害過程及被害人隱私部位影片、照片,以此要脅、長期姦淫其中4名幼女,並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憂鬱及重度焦慮症,多次自殺未果。第一審、第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尚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覈准。

公姓男子利用同村張某(女,化名)經常到經營的小賣部玩耍之機,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長期精神控制張某,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實施性侵害,時間自2015年夏張某未滿12歲開始至2020年1月案發。

其間,公男共單獨實施強姦8次、輪姦2次、單獨或共同猥褻40多次,致張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農藥自殺身亡,歿年16歲。一審、二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公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覈准。

中國最高法院提到,上述三案中,郭男利用教師身分,在長達6年的時間內對任教的多名小學女生實施姦淫達百餘次,還多次猥褻多名小學生,色慾薰心、肆意妄爲,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突破人倫底線。

尚男專門物色脫離家庭、學校監護、看護的低齡幼女作爲犯罪目標,先以小恩小惠誘騙,再以裸照、視頻等脅迫,長期對被害人實施性侵害,導致未成年被害人罹患嚴重心理疾病。

公男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先行誘騙再施脅迫,長期予以精神控制,不僅單獨實施性侵害,還夥同他人輪姦、猥褻,侵害長達數年,導致未成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嚴重後果。

中國最高法院強調,三人的罪惡行徑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挑戰法律和道德底線,犯罪性質極爲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爲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