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再加碼!花蓮縣府跨年攜手東大門夜市祭4天優惠

花蓮縣政府與東大門夜市合作,31日至明年1月3日祭出振興券加碼活動,讓鄉親享受優惠小確幸。(羅亦晽攝)

花蓮縣政府振興震後低迷經濟,10月普發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且爲鼓勵振興券流通市面,提升整體加乘效果,跨年期間將與東大門夜市合作祭出連續4天的加碼活動,31日至明年1月3日在夜市消費滿200元且部分使用振興券支付,即可兌換限量100元消費抵用券,讓鄉親在新年之際享受優惠小確幸。

花蓮振興券發放後廣受店家與民衆熱烈響應,縣府爲使振興券持續流通市面,激發消費動能,11月起至明年2月28日振興券使用截止日止,推出「振興券放大術」,期間只要在響應活動的店家,單筆消費滿500元(部分金額使用振興券支付即可),可獲1張抽獎券,掃描券上QR code登錄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縣府表示,「振興券放大術」採雙週抽獎1次,活動期間將抽獎9次,每次送出300至400份市價100元以上的花蓮店家優質好禮,農曆新年再加碼抽出iPhone 16大禮,活動開跑迄今已吸引數千人登錄參加。

隨花蓮太平洋觀光跨新年演唱會將至,縣府希望能透過活動人潮持續刺激買氣,12月31日至明年1月3日連續4天,與活動會場旁的東大門夜市合作祭出「振興有禮,夜市出擊」加碼優惠。

縣府指出,加碼優惠活動期間每天晚間6時至9時,民衆使用振興券在東大門夜市單筆消費滿200元(部分使用振興券即可),憑購買證明就可到夜市指定地點免費兌換夜市消費抵用券100元,可在夜市內跨區使用,使用期間至明年1月5日。

觀光處長餘明勲指出,此次活動將在夜市4區域指定地點設置兌換處,分別是位在重慶路福町夜市B26攤位、重慶路各省一條街F33攤位、原住民一條街E21攤位及自強夜市自強一區D40攤位,夜市消費抵用券每天總數量300份,換完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