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社福措施見效 111年所得差距未擴大
主計總處指出,去年原始所得差距爲7.5倍,經政府以租稅、社福進行重分配之後,所得差距縮小至6.15倍,其中租稅效果改善0.15倍,而社福效果改善較大,高達1.19倍。
主計長朱澤民表示,政府這些年對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補助、發放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育兒津貼,去年還發五倍券,這些社福支出,對於所得差距的改善有明顯幫助。
主計總處每年會辦理一次家庭收支調查,這份調查最引人注目的即是所得分配統計,也就是將所有家庭,依其所得高低排序之後,選最高20%與最低20%比較,以去年而言,最高這一組平均年所得(可支配所得)224.4萬元,最低這一組平均36.5萬元,最高這一組是最低這一組的6.15倍。
我國家庭所得差距於80年僅4.97倍,90年升至6.39倍,100年達6.17倍,此後皆在6.05~6.15倍之間,過去兩年皆是6.15倍,是101年以來最高。主計總處也提供主要國家的家庭所得差距,日本6.22倍、美國18.1倍、香港25.6倍,所得差距皆比我國大,惟主計總處表示,各國國情不同,所得內涵與調查對象、範圍極不一致,不宜直接比較,但就趨勢而言,各國家庭所得差距長期多呈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