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抓夫有小三同牀互摸索償...二寶爸爆:妻當時同牀

臺中市何姓男子已婚,育有二子,但何妻指控,何與莊女有親密行爲,以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何與莊女在案件審理時,向法官坦認,有在牀上互摸,沒有性行爲,還強調「妻子當時同牀也沒阻止」,法官認爲,既然二人已有坦認有超越一般朋友的互動,也無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妻子有同牀,認何與莊女需賠6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在輪胎行工作,與妻子育有二子,不過何妻子指控,何與莊女有超友誼的互動,甚至在住家有發生性行爲,認爲二人侵害配偶權,造成其精神極大痛苦,向二人求償60萬元。

此案在臺中地院審理時,何男與莊女辯稱,二人否認有發生性行爲,強調只有互摸身體,雖然有超過一般朋友情愫的情形,但互摸身體時,妻子也同牀,沒有阻止,且求償金額也過高,希望法官駁回妻子聲請。

臺中地院審酌,何男與莊女承認有在牀上互摸身體的行爲,但辯稱當時妻子也在同一張牀上,也沒有制止二人互摸,不過因二人沒有提出證據以證實說法,認爲二人在牀上互摸身體的行爲,的確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審酌雙方資力、社會地位等情狀後,判二人得賠何妻6萬元,仍可上訴。

臺中市何姓人夫與莊姓女子有超友誼關係,何妻提告侵害配偶權,臺中地院判賠6萬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