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酒後喊想要皮卡丘 遭臨演男模仿後鑽進胸前狂蹭強吻

女子說想要1只皮卡丘,遭男子模仿起皮卡丘裝可愛,最後還將頭鑽進她的胸部裡,開始摟腰、磨蹭並強吻。(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一名年輕正妹小芳化名)前年8月與一票友人夜店喝酒,之後續攤時,她向一名男性友人說「好想要1只皮卡丘」,沒想到對方酒醉之下,竟開始模仿起皮卡丘裝可愛,最後還將頭鑽進她的胸部裡,開始摟腰、磨蹭並強吻,讓她事後氣得提告;法院刑事部分判刑4月定讞,民事部分考量男子現職爲臨演、國小肄業,判賠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當時與該男子和4名友人去完夜店後,一行人到1間餐廳續攤,她在聊天過程中提到「想要1只皮卡丘」,沒想到男子聽到竟然開始裝作皮卡丘,將他的頭鑽進小芳胸部裡,模仿皮卡丘撒嬌的樣子;而小芳當下嚇得趕緊推開對方,並指着天花板喊「監視器有在拍」、「不要碰我」、「不要鬧了」。

沒想到該男子還不肯收手,對小芳說「信不信我會親你」,並趁機摟住小芳的腰、強吻她,讓她事後決定提告。男子在法庭上辯稱當時酒醉,且罹患精神疾病正在服藥,但法院認爲小芳當下制止時,他曾一度收手,顯見他喝酒後仍有辨識能力,但他犯後不願認錯,最後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小芳求償10萬元,但男子仍辯稱一開始對她摟抱、埋胸磨蹭及摟腰,對方並沒有拒絕,讓當時酒醉的他,誤認小芳對他也有好感,纔會產生後續親吻行爲,但法院認爲男子刑事部分已被判刑,足認他已不法侵害小芳身體自主權,考量到他國小肄業,現爲臨時演員等情狀,判須賠8萬元爲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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