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上陌生男車躲雨遭性侵 她哀求戴套遭斥:我懶得拿

林男邀正妹上車躲雨卻意圖性侵。(圖/中時資料庫)

2019年5月5日,一名20多歲正妹跟閨蜜去臺南四草大橋看海景,豈料當場下起大雨,沒帶傘的她們正好碰見一位名叫林煜程的男子開車經過搭訕,邀請她們上車躲雨,接着又藉故單獨載正妹回家,並要求交往,還趁機強吻,企圖硬上,當場正妹雖極力反抗,可仍不敵男子的力氣,於是她只要求「就當一夜情吧,但是你要戴套。」但林男聽了卻不理會,直接性侵得逞,對此法官審理時詢問林男爲何不戴套?想不到林男只是因爲「懶得拿」,最終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其3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19年5月5日,一名20多歲正妹跟閨蜜到臺南四草大橋玩,不巧遇上大雨卻沒人帶傘,於是開車經過的林煜程邀請她們上車躲雨。在車上,正妹頻對閨蜜訴苦感情不順,一旁的林男全聽進耳裡。雨停後,閨蜜先行離開,正妹接下來想去高雄找朋友,林男聽聞表示可以載她去,但必須先回家處理事情,於是正妹不疑有他前往林男家。

豈料正妹這一跟林男回家就像羊入虎口,據正妹證詞指出,「林男在他家客廳問我願不願意當他女朋友,我說『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他卻拉着我的手站起來,說我身上好香,在客廳牆角親吻我的嘴、脖子及鎖骨,我推開他抗拒,因爲我忘記帶行動電話所以無法報警」。

接着正妹提到,林男隨即拉她的手說「帶妳去看我們未來的房間。」進房後又要求「妳坐坐看我們的牀舒不舒服?」由於正妹知道在劫難逃,同時擔心林男施暴,於是坐上牀敷衍地說「舒服。」想不到下一秒林男就獸性大發,撲倒正妹,將其壓在牀上高呼「今天就要得到妳,不然不讓妳回家。」

當下任憑正妹如何掙扎、抗拒、喝斥,林男就是不肯鬆手,於是正妹向法官表示「我想說就當一夜情,但我是逼不得已的,我說我可以當一夜情,但是他要戴套,他說好,我就想說眼睛一閉、咬牙一忍就過去了,他就可以讓我回家」,孰料林男理都不理,連做好安全措施的請求都不願意,立馬精蟲衝腦不戴套性侵。

對此法院審理時,林男坦言案發當下沒戴保險套是因爲「我懶得下樓去拿」,此外林男還辯稱,當時有問正妹是否有生理需求,她迴應「渴望另一半,不一定會有生理需求」,於是林男追問願不願意跟他發生性關係,正妹遲疑了一下提議「當作是一夜情,但不能當作交往的意思,做完以後就回家好不好?」因此林男堅稱,正妹跟他是合意發生性關係。

不過法院歷審後認定林男違反女方意願,因爲正妹事前確實極力反抗,儘管她說「就當一夜情」,甚至要求林男戴保險套,但這些說法都可能只是女子發現抵抗無效,爲求自保,才選擇順從加害者的說法,因此最高法院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定讞。